过差租
旧时部分土族地区封建地租剥削形式之一。地主为避免差役、田赋,将部分土地租给佃户,不收取租粮,而由佃户承担地主全部或大部土地的粮差派款等。兼有劳役地租与实物地租两重性质。
旧时部分土族地区封建地租剥削形式之一。地主为避免差役、田赋,将部分土地租给佃户,不收取租粮,而由佃户承担地主全部或大部土地的粮差派款等。兼有劳役地租与实物地租两重性质。
即“沙钵略可汗”(1131页)。
?—1395明代云南越州土官。彝族。土知州龙海之子。洪武(1368—1398)中,继父为越州(治今云南曲靖市南越州镇)土知州。二十年(1387),与罗雄州(治今云南罗平县东北)营长发束等聚众反明,“率
蒙古语音译,意为“官人”。又译诺延。《元史语解》卷24:“诺延,官长之称”。是在阶级分化基础上从氏族部落中分离出来的游牧贵族。据《元朝秘史》,成吉思汗十二世祖时(约9世纪后半叶),蒙古已有此称。蒙古诸
景颇语音译,即刺猬,表示“不如猪狗”之意。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对同一支系的同姓通婚之人的辱骂。景颇族实行严格的氏族外婚制,同姓不准通婚,若有违反此规定者,不仅缔婚无效,而且要受到同族人的严酷惩处,男的往
书名。清钟元棣修,张隽、邢定纶纂。成书于宣统年间(1909—1911),民国三年(1914)铅印本。共22卷,门类设置仿《琼州府志》,依次辑录舆地、建置、经政、海防、黎防、职官、选举、宦绩、人物、艺文
见“壶”(2091页)。
即“杂夸”(838页)。
见“贡觉”(993页)。
即“熙朝纪政”(2446页)。
旧时云南孟连傣族土司对被其统治的澜沧县糯福区拉祜族头人所封的一种官号。傣族封建领主通过他们统治和剥削拉祜族人民。利用公职,对辖区群众进行额外的各种劳役和实物摊派,逐渐发展成为本民族的小领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