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艺
见“纳依”(1266页)。
见“纳依”(1266页)。
见“辛古”(1107页)。
493—568北魏至北周大臣。字思敬,小名巨弥(一作巨引)。河南洛阳人。鲜卑于氏(原为万忸于氏)。陇西郡守于提子。晓经史,尤好《孙子》兵书。初屏居闾里,未有仕进之志。正光四年(523),始为铠曹参军,
书名。清恭亲王奕訢领衔纂修。共50卷。成书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编年体。内容收录咸丰五年(1855)九月至光绪五年(1879)十月有关云南回民起义及镇压起义的奏谕,所记义军活动及屡败清军的史实虽
元明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元置。治今湖南凤凰县。明洪武七年(1374)因之。属保靖州军民宣慰司管辖。
解放前内蒙古绥西地区开采煤矿的企业。1913年由晋西镇守使孔庚联络各界实力人物发起创办。计划开采西起狼山,东至石拐沟的煤田。设董事会。办事机构设在包头福徽寺前院,后迁东门大街18号。首先与蒙古王公和五
河流名。古称落马河。为老哈河支流。发源于河北省围场县三义号赛罕达坝下的千茬林子。全长154.5公里。其支流有西路嘎河、板沟河、憋龙沟河、狮子沟河等,多为季节河。流至赤峰北与锡伯河相汇,锡伯河为阳河,其
清代内蒙古土默特与达拉特两旗交界处因黄河变迁形成的冲积地。地沃,宜于垦种,两旗蒙古王公贵族互相争夺,发生该地归属权的纠纷。光绪十二年(1886),经清廷裁决,四成归达拉特旗,称为“四成地”,六成归土默
见“哈儿分卫”(1638页),“哈里分卫”(1639页)。
藏语音译,又作明玛约、明俄约,意为“非主非仆”。旧时西藏江孜地区农奴阶层中的一个等级。即主人家无工资的“佣人”。绝大多数是从小收养在主人家为奴及破产或与主人有特殊关系者。有自己的属主,每年要向属主交纳
北魏时高昌王。敦煌人。北魏太和十五年(491,《魏书·高昌传》为五年,恐误,时阿伏至罗尚未西迁),高车王阿伏至罗杀太和初柔然所立高昌王※阚伯周子※阚首归兄弟,立之为王,控制高昌地区(今新疆吐鲁番县东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