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那忠
明弘治、正德间万州黎族起义首领。海南岛万州鹧鸪峒人。黎族。弘治十七年(1504),于鹧鸪、龙吟等黎峒聚众反抗地方官府,击毙前往镇压之海南督备指挥谷泰,乐会、陵水等县黎人相继应之,其势益炽,屡败官军。正德七年(1512),海南兵备副使詹玺督军征剿,命督捕指挥王琥分兵四路合击。为避开官军强大攻势,率义军转移乐会纵横峒之大连山麓,使官军扑空散师而归。后不知所终。
明弘治、正德间万州黎族起义首领。海南岛万州鹧鸪峒人。黎族。弘治十七年(1504),于鹧鸪、龙吟等黎峒聚众反抗地方官府,击毙前往镇压之海南督备指挥谷泰,乐会、陵水等县黎人相继应之,其势益炽,屡败官军。正德七年(1512),海南兵备副使詹玺督军征剿,命督捕指挥王琥分兵四路合击。为避开官军强大攻势,率义军转移乐会纵横峒之大连山麓,使官军扑空散师而归。后不知所终。
见“佟佳江”(1095页)。
满语音译。亦作夸兰达。清初执行某一军事任务时所委任的临时带兵官。授纛。其衔相当于甲喇章京(参领),但待遇则不如;时人也以此名尊称“库主事”(文职正六品)。满语“夸兰”,原喻指“军营”、“庭院”或“库场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二年(1404)二月,奴儿干女真首领把剌答哈与忽剌温兀者卫诸首领来朝,明廷在其所居之地置卫,以把剌答哈、阿剌孙等四人为指挥同知。卫治在今黑龙江下游与恒滚河(今阿姆贡河
即“山北室韦”(120页)。
见“鄂博”(2048页)。
金代盐钞和盐引的统称。贞元(1153—1156)初年,始行钞引法,设官置库以造钞、引。盐钞,合盐司簿之符。盐引,会司县批缴之数。均为取盐和销盐的凭证。无钞引而销盐为非法。各地计量各有不同。山东、沧州、
见“夷离毕”(760页)。
参见“傣语”(2243页)。
?—1151金大臣,本名忽挞、亦作胡挞、忽达、胡塔。婆卢木部人(部名取自水名,婆卢木水,即今黑龙江木兰、巴彦县交界处之白杨木河)。女真族。裴满氏。熙宗悼平皇后父。天辅六年(1122),从蒲家奴追叛寇于
见“阿巴”(11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