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三郎
北周时稽胡(又称步落稽、山胡)首领。蒲川(今山西蒲县西北)人,为部帅。北周武帝天和元年(566),与丹州(治今陕西宜川县东北)、绥州(治今陕西绥德县)、银州(治今陕西横山县东党盆)稽胡相结,举兵反周。不久,为大将军达奚震等所破,部众被遣散。
北周时稽胡(又称步落稽、山胡)首领。蒲川(今山西蒲县西北)人,为部帅。北周武帝天和元年(566),与丹州(治今陕西宜川县东北)、绥州(治今陕西绥德县)、银州(治今陕西横山县东党盆)稽胡相结,举兵反周。不久,为大将军达奚震等所破,部众被遣散。
见“濮”(2580页)。
藏族学者。青海人。初为僧人。解放后在青海民族学院任教,培养了不少藏学人才。精通藏、梵、汉等语言文字,对佛学、语言学、历史学及书法都有造诣,长于年代学,其《夏琼寺志》、《汉藏辞汇》(上下册)及有关藏传佛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军事组织府中所设武职差判官,系主将、副将下属,负责征调、训练乡兵的具体事务及管区行政。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见“益喜策丹”(1946页)。
东汉时烧当羌首领。※东吾之子。东汉永元(公元89—104)初年,父死,袭首领位,将部落徙居安定(今甘肃镇原东南)。末年死,子麻奴立。
清代八旗中建有功勋的人员本身及本支直系成员得以抬高旗籍的一种制度。其制:凡上三旗(镶黄、正黄、正白)包衣(俗称内务府三旗)立有功绩者,可抬入八旗满洲,“上承恩泽”;下五旗(镶白、正红、镶红、正蓝、镶蓝
?—1472明哈密右都督。忠义王※脱欢帖木儿外甥。畏兀儿人。一说系※卜列革女之子。天顺四年(1460),忠顺王卜列革卒,无嗣,众头领欲拥其嗣位,王母※弩温答失里以臣不可继君位,不允。自是国内无主,众益
怒语音译。云南省福贡县怒族对家族的称呼(碧江县怒族称“谷”)。是氏族组织“提其”因人口增殖,根据血缘关系亲疏派生出来的近亲集团,多者20—30户,少者8—9户,聚居在同一村落,有公共的山林和火山地。每
①水族地方治安联防组织。始建于光绪二十年(1894)。时贵州三都县九阡及榕江县水尾等地水族29村寨,为保障地方安全,由寨老们协商建此组织以实行联防。制定“议公白告”之12条规定,刻石立碑以为凭证。碑中
①汉代时游牧于辽西一带鲜卑人的称呼。因驻牧其地,故名,与汉时战时和。东汉安帝元初四年(117),其首领连休曾率众烧塞门,寇百姓。永宁元年(120),其大人乌伦、其至鞬率众降汉,奉贡献,分别被封为率众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