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帕伯克
清代新疆哈密伯克。维吾尔族。达尔汉伯克※额贝都拉长子。康熙三十五年(1696),奉父命率兵300擒准噶尔部噶尔丹子色布腾巴尔珠尔于巴里坤,献于清。以功获赏。翌年,噶尔丹死,其侄丹济拉携噶尔丹骸骨走哈密,偕父迎入城,并护送至内地,并表请清廷颁赐敕印、赐旗纛,酌派人驻肃州,以便往来朝觐,贡使至肃州,许乘驿。获准,授二等伯克,协理旗务。四十八年(1709),受命袭父爵,晋一等札萨克。卒,子额敏嗣。
清代新疆哈密伯克。维吾尔族。达尔汉伯克※额贝都拉长子。康熙三十五年(1696),奉父命率兵300擒准噶尔部噶尔丹子色布腾巴尔珠尔于巴里坤,献于清。以功获赏。翌年,噶尔丹死,其侄丹济拉携噶尔丹骸骨走哈密,偕父迎入城,并护送至内地,并表请清廷颁赐敕印、赐旗纛,酌派人驻肃州,以便往来朝觐,贡使至肃州,许乘驿。获准,授二等伯克,协理旗务。四十八年(1709),受命袭父爵,晋一等札萨克。卒,子额敏嗣。
藏语音译。亦作赤本。意为万户。元代宣政院所辖乌思藏地方官职名。元世祖郡县吐蕃之地,于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后改称宣政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为国师(后升号帝师、大宝法王)领院事
清代西藏喇嘛、噶伦。藏族。咸丰十一年(1861),为那曲头人,同年任堪穷。次年,卷入掌办商上事务热振活佛被废事件。同治五年(1866),被授予堪穷钦哇头衔,兼大喇嘛称号。十年(1871),任基巧堪布。
见“大唐天宝战士冢”(101页)。
职名。清代※上三旗护军中设以稽查紫禁城内外门籍者。初制,内大臣、侍卫、内务府官员及各执事人、内监、厨役、工匠、内管领下服役人等,皆规定从东华门、西华门、神武门及应走之门出入,俱令将其姓名、所隶旗分、佐
高句骊国第九世王男武(《三国志》等作“伊夷模”)的谥号。亦称“国襄王”。男武于汉灵帝光和二年(179)继位,汉献帝建安二年(197)死,葬于故国川原,国人因葬地加此谥号。
?—1651清初大臣。满族。乌苏氏。世居瓦尔喀。初随族人古思哈等归附清太祖努尔哈赤,编入牛录,隶正白旗满洲,旋改隶镶白旗满洲。有文才,娴习文史,奉命掌书记事。后金天聪五年(1631),初设六部,授礼部
即“段智兴”(1699页)。
见“巴勒滚”(412页)。
见“巴雅尔”(412页)。
见“阿儿温河卫”(12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