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吾底事件
云南怒江知子罗(碧江)殖边公署里吾底村傈僳族人民的抗暴斗争。1912年秋,村民岳阿尔与普阿齐发生土地纠纷,双方诉之于知子罗殖边公署,公署委员长景绍武率殖边队28人前往排解。该队入村后,任意敲诈钱财,不尊重村民风俗习惯,并奸淫妇女,村民愤而将景绍武及其随从士兵全部杀死。事后,官军前来镇压,将里吾底村大部烧毁,并强迫村民每年每户向殖边公署缴纳银元5角、粮食五升作为“投诚费”,同时令全体傈僳族、怒族人民将弓弩等武器缴署销毁。
云南怒江知子罗(碧江)殖边公署里吾底村傈僳族人民的抗暴斗争。1912年秋,村民岳阿尔与普阿齐发生土地纠纷,双方诉之于知子罗殖边公署,公署委员长景绍武率殖边队28人前往排解。该队入村后,任意敲诈钱财,不尊重村民风俗习惯,并奸淫妇女,村民愤而将景绍武及其随从士兵全部杀死。事后,官军前来镇压,将里吾底村大部烧毁,并强迫村民每年每户向殖边公署缴纳银元5角、粮食五升作为“投诚费”,同时令全体傈僳族、怒族人民将弓弩等武器缴署销毁。
清末民国初年在内蒙古西部办理垦务的机构。宣统二年(1910)设于绥远城(今内蒙古呼和浩特)。三年(1911)三月,由绥远城将军坤岫兼任垦务督办。下设秘书2员,及财政、考工、蒙务、文牍、庶务5科,分别办
1656—1681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宣慰使※诏钪勒子。康熙八年(1669),父卒,继职。因年幼,清廷委任其叔木祷代理司务。十二年(1673),吴三桂据云南叛清
参见“八关”(22页)。
古碑铭。亦名《邑子一百二十八人造像记》。北周天和元年(566)立。存陕西蒲城县北尧山乡,《八琼室金石补正》、《关中石刻文字新编》皆有著录。造像者记为128人,实际为87人。羌姓6,昨和氏58人,罕开氏
见“五姓蕃”(263页)。
见“李雄”(1022页)。
见“弘慈寺”(645页)。
见“土鲁番”(68页)。
?—1651明末清初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即松巴呼图克图一世。出生于今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哈拉直沟松巴村。早年步行赴西藏,先在扎什伦布寺学习显密宗,后入哲蚌寺郭莽扎仓学法。后至昌都寺任轨范师,人称“松巴
见“慕容皝”(24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