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甲制度
明朝为加强中央集权和便于征调赋役,在甘肃河州(今临夏)回、东乡、撒拉等民族聚集区推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制度。洪武(1368—1398)中期,河州已设有45个里,其中东乡有12个里。后因人丁消亡、迁徙、流散,嘉靖五年(1526)减为31个里,东乡并为9个里。里设里长、书手,里下设甲,置甲首,均由地方豪绅充任,世袭。主要负责催征钱粮捐税,调解纠纷,稽查地方。他们往往利用职权武断乡曲,包揽词讼,对百姓滥用私刑。书手专办文册帐表,掌一里之赋税文案。康熙四十四(1705),为※会社制度所取代。
明朝为加强中央集权和便于征调赋役,在甘肃河州(今临夏)回、东乡、撒拉等民族聚集区推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制度。洪武(1368—1398)中期,河州已设有45个里,其中东乡有12个里。后因人丁消亡、迁徙、流散,嘉靖五年(1526)减为31个里,东乡并为9个里。里设里长、书手,里下设甲,置甲首,均由地方豪绅充任,世袭。主要负责催征钱粮捐税,调解纠纷,稽查地方。他们往往利用职权武断乡曲,包揽词讼,对百姓滥用私刑。书手专办文册帐表,掌一里之赋税文案。康熙四十四(1705),为※会社制度所取代。
西夏官署名。治所在凉州(今甘肃省武威),为西夏辅郡,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6正、6承旨、6都案、6案头。
地名。即今西藏自治区所辖之行政区。唐为吐蕃地。元朝纳入中国版图,在行政上直隶元中央。“乃郡县土蕃地”,划分为三个行政区,其中之一为乌思(斯)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辖以雅鲁藏布江流域为
敦煌及新疆米兰等地发现的唐代吐蕃文献。又称敦煌本吐蕃历史文献、吐蕃历史文书。其中多数是佛教抄本佛经,以大乘无量寿经为最多,另有关于田亩、文学、历算、卜文及编年史、绘画、医书等文献。字体已有行、楷之分,
清代四川阿都土官。彝族。雍正六年(1728),随清兵征伐凉山彝民,擒献首领,以功授阿都正长官司(治今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西北鱼水坡)长官。
见“仆骨”(318页)。
1852—1917清朝大臣。字清弼。蒙古镶兰旗人。巴岳特氏。同治十三年(1874)进士。出任山西知县。光绪二十年(1894),调出山西冀宁道,晋按察使。迁湖北布政使。二十六年(1900),任湖广总督。
参见“高罗衣起义”(1919页)。
明代壮族知名学者。字廷仪。广西宜山人。自幼笃学,博识书传。嘉靖十一年(1532),举进士,历官云南按察司佥事。后称疾辞官返故里,闭门著述,其代表作有《月山丛谈》、《越峤书》等。
苗族的一支。自称※蒙。分布在贵州惠水摆榜地区,故又称“摆榜苗”。系自平塘迁入。因短发不包头帕,脑后横插一把木梳而得名。妇女穿黑色大襟短上衣、黑色短裙,黑裹腿。衣襟缀有锦边,短裙的裙腰及下摆镶白边。语言
清代新疆厅名。光绪十四年(1888)置。治所在今新疆精河城。辖有5驿站、13卡伦、察哈尔营、旧土尔扈特、哈萨克游牧地。归伊塔道管辖。1913年改为县。居民近5000人,主要有蒙古、汉、维吾尔等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