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县
古县名。西汉置,属金城郡。故城在今甘肃皋兰县西南。史称,初筑城得金,故曰金城。一说,称金,取其坚也。东汉属凉州金城郡。晋因之。西秦乞伏乾归自苑川(今甘肃榆中县东北)迁都金城,称河南王,后改称金城王,即此。北魏省。寻改置子城县,治今甘肃皋兰县西南,另置金城县于今青海民和县东南,后废。吐谷浑王慕璝曾取金城地。隋复改为金城县,为雍州金城郡治,后又改为五泉县。唐复故,为陇右道兰州治,后陷吐蕃。宋改置兰泉,今甘肃省皋兰县治。
古县名。西汉置,属金城郡。故城在今甘肃皋兰县西南。史称,初筑城得金,故曰金城。一说,称金,取其坚也。东汉属凉州金城郡。晋因之。西秦乞伏乾归自苑川(今甘肃榆中县东北)迁都金城,称河南王,后改称金城王,即此。北魏省。寻改置子城县,治今甘肃皋兰县西南,另置金城县于今青海民和县东南,后废。吐谷浑王慕璝曾取金城地。隋复改为金城县,为雍州金城郡治,后又改为五泉县。唐复故,为陇右道兰州治,后陷吐蕃。宋改置兰泉,今甘肃省皋兰县治。
即“完颜永蹈”(1151页)。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
见“伊循城”(806页)。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初见于《北史》,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为十三级)“大官”中的第九等。位于※“太大使者”,※“大使者”(汉魏史书中记载的高句骊国官名无此区分,仅名为※“使者”,为第七
见“编架弩”(2308页)。
见“耶律贤”(1302页)。
①泛指今山西恒山及河北小五台山以北地区,即汉、晋代郡和唐以后代州以北,两晋时为拓跋鲜卑主要活动地区。东汉末,拓跋部从漠北南迁,居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西北)。晋愍帝建兴三年(315),封拓跋猗卢为代王
明置。永乐三年(1405),湖广都指挥佥事谢凤招抚治古等18寨苗族首领龙答哥等175户,皆内附。以其地设长官司,龙答哥为长官,给印章,赐冠带、袭衣、钞币,蠲其民租徭等。隶贵州宣慰司。其地为苗族聚居地。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佛教僧职名。担任教习经学等事宜。一般为※教习苏拉喇嘛的副职。理藩院规定每人每月饷银2两、米7斗5升、坐马1匹、饲料黑豆6斗、谷草30束、羊草30束。清末将马草等改折成马乾银。
1608—?清初诗人。字万长。江苏溧阳县人。回族。清顺治八年(1651),被选为贡生,入北京国子监就读。后因耳疾,回归故里。在溧阳南山设馆教书,间或吟诗作文。其诗多抨击时弊,词意俱新。与弟世俊同以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