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喇期”(2203页)。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
蒙古语对河流的称呼。清代汉籍文献中多用此称。如伊犁郭勒、吹郭勒、图斯郭勒、塔拉斯郭勒等是。大都原为蒙古各部驻牧地。小河则称为“布拉克”。参见“布拉克”(465页)。
见“苏温河卫”(1008页)。
见“萧温”(1991页)。
即“诺曷钵吐谷浑可汗”。参见“诺曷钵”(1332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洮州卫,在今甘肃临潭县境。成化二十二年(1486),族人锁南藏入朝贡马及盔甲等物,明廷赐宴及彩缎、绢、钞有差。后弘治三年(1490),八年(1495)及万历五年(1577),十年(1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共和县西南部,南连兴海县,东、北邻都秀千户部落,西接乌兰、都秀县。为海南地区已解体的郭密千户部落之一部分,郭密千户住牧该部内,并直接管辖部分牧民,百户内部事务由切吉百户管理。下辖切
地区名。位于今吉林省西北部。清光绪三十年(1904)置。治所即今吉林洮南市。辖境东界科尔沁右翼后旗,西接科尔沁右翼中旗,南邻科尔沁左翼中旗,北连郭尔罗斯前旗。后汉为鲜卑地。南北朝为契丹地。辽为东京西境
西夏官位。西夏文《官阶封号表》载为谏师位之一。位在第三。为诸王之师,在中书、枢密位下,与中等司等位。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