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回疆则例
书名。清大学士托津等辑编。8卷。该书是清理藩院在辑编《蒙古则例》的同时,根据平定大小和卓木后清廷处置“回疆”事务的各项政令,由尼克通、阿岳禧等整理而成。嘉庆二十年(1815)颁行。初仅有26条。后又陆续增纂,并相继于道光十三年(1833)、二十二年(1842)进行重修,遂增至134条。凡有关其官员升降、袭替、户婚、田土、年班、仓粮、军政、及命盗案件诸事,俱作出明确规定,是清代后期处理南疆事务的重要凭藉。有汉、满、蒙3种文本。现行汉文本是光绪三十四年(1908)排印本。
书名。清大学士托津等辑编。8卷。该书是清理藩院在辑编《蒙古则例》的同时,根据平定大小和卓木后清廷处置“回疆”事务的各项政令,由尼克通、阿岳禧等整理而成。嘉庆二十年(1815)颁行。初仅有26条。后又陆续增纂,并相继于道光十三年(1833)、二十二年(1842)进行重修,遂增至134条。凡有关其官员升降、袭替、户婚、田土、年班、仓粮、军政、及命盗案件诸事,俱作出明确规定,是清代后期处理南疆事务的重要凭藉。有汉、满、蒙3种文本。现行汉文本是光绪三十四年(1908)排印本。
国名。14世纪后期河中帖木儿在中亚建立的国家政权。又称帖木儿帝国、帖木儿王朝。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秃黑鲁帖木儿(1329—1363)死后,察合台汗国因内乱,帖木儿乘机起兵,夺取撒马尔罕、布哈拉
宋代对安化州少数民族的称呼。安化州,大中祥符九年(1016),以抚水州改置,故亦称※抚水蛮。以蒙姓为酋长,民有区、廖、潘、吴等姓。其民曾屡起事,反抗官府。绍兴三年(1133),蒙全剑等集800余人反官
见“布扬骨”(464页)。
1663—1737即五世班禅。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生于后藏托嘉竹仓(今西藏南木林境内)。索朗旺扎之子。4岁被迎至扎什伦布寺坐床,拜格西罗丹为师。10岁能写作。16岁到拉萨,承五世达赖罗桑
见“喀尔喀左翼部”(2208页)。
纳西族东巴(达巴)教祖师。据象形文字经书载,自幼聪明,学会各种本领。及长,在禅神处与藏族本教巫师一起学习经典和法事。因斗法失败,回乡创立东巴教,并创制图画象形文字。被东巴教徒和纳西族群众视为精通经书、
南诏始祖。又作奢旁、蒙舍龙(龙系庞之误)。自称哀牢之后、乌蛮别种。姓蒙氏。居蒙舍州(在蒙舍川,即今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城西北图山),为部落渠师。卒,子庞迦独嗣立。
参见“暖铺”(2356页)。
藏语称“尺巴”,即住持。藏传佛教较大寺院内之僧官。总管全寺经济、诵经、昂欠活佛请假等宗教行政事务。由各昂欠出代表、管家、干布、大僧官、吉哇等若干名,组成法台会议。法台有权改宗教派。如塔尔寺行政组织最高
见“萧绰”(19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