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术可
见“完颜永蹈”(1151页)。
见“完颜永蹈”(1151页)。
元云南行省金齿宣抚司辖地之一。据《元史·地理志》载,其地“在镇西路(今盈江县)西北(今小江流域与江心坡一带)”,为景颇、阿昌等民族先民聚居区。元初内附,至元十五年(1278),隶金齿宣抚司管辖。时金齿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在蒙古地区,封建领主对其领地的牧场和牧地享有支配权,除优先占有水草丰饶的最好牧场,供自己饲养放牧外,将其余牧场分给所属阿拉特使用,阿拉特须按规定向领主缴
1893—1938近代新闻家。名学庸,字仲儒、笔名髯公。直隶武清(今属天津市)人。回族。幼读私塾,学习孔孟。1920年经法国人地柏义介绍,到天津法租工部局任侦探长。1924年与段松坡、薛月楼创办《新天
见“缚喝”(2416页)。
明代全蒙古的统称。蒙古语音译,意为“四十四”。汉语译作“四十四部”、“四十四万户”、“四十四万人众”等。实为概数,非指具体户数或人数。当时蒙古人习惯称东蒙古(鞑靼部)为“都沁”(四十万),称西蒙古瓦剌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其名仅见于《通典·边防》室韦条,言其为“大唐所闻”九部室韦之一。新旧唐书《室韦传》不见其名。有人推测,可能为※达末娄在唐中期成了室韦诸部之一,此可备为一说。
又称“拾瓦拢”。景颇语音译,意为“公共的劳动”。当地汉话称“官工”。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群众为山官所服的一种无偿劳动。每个山官都有一定范围的辖区,规定在其辖区内的农户每年在撒谷、栽秧和收割等农忙季节,
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寺庙办事人员。地位在※尼尔巴之下。数目不定,根据需要设置。分掌寺庙各种杂务,如寺庙所属牛、马、羊群以及土地的经管与买卖、建筑工程的监督等。
明代颁与甘、青等地少数民族进行茶马交易的牌照。又称“金牌信符”、“纳马金牌”、“茶马金牌”。“金牌”、“信符”,原是二物,前者以铜制成,长1尺,阔3寸。后者以铁制成,长5寸,阔2.5寸,上镌刻二飞龙,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建立以壮族子弟兵为主的革命军队。亦名“红七军第三纵队”、“红军右江独立师”。1929年12月11日※“百色起义”后建立“红七军”,下辖三个正规纵队和右江农民赤卫军。第三纵队司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