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仑氏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明代建水州纳更山哈尼族首领。明初,洪武时为鼓励农垦,对于率众开荒扩大耕地的哈尼族首领,授予土官职务,世领其所垦土地。洪武(1368—1398)中,以率众开荒及御交趾兵入侵有功,给冠带,管理地方。后授纳
见“玉素普和卓”(477页)。
清朝管理内蒙古察哈尔部的最高长官。驻地在宣化(治今河北宣化),从一品,官阶与将军同。康熙十四年(1675),设口外游牧察哈尔八旗,由在京蒙古都统兼辖。乾隆二十六年(1761),改置都统,驻张家口。掌察
苗族习惯法规。苗语称“勾榔”,“榔”意为“公约”。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规划,债务纠纷的调解,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如正月挖田、挖土;二月犁田;三月施肥、撒秧谷;四月五月插秧;六月薅秧除草等;偷
官名。为宣慰使属员。元代置,秩正九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
金大臣。大名路(治今河北大名县)猛安人。女真族。乌林答氏。大定二十八年(1188)进士。累官补尚书省令史,历任汝州、沁州刺史,北京、临潢按察副使,迁蒲与路节度使。未几,以罪解职,降德昌军节度副使。崇庆
见“凡察”(129页)。
唐初疏勒王。裴姓,自号阿摩支,治迦师城(今新疆喀什)。贞观(627—649)中,娶西突厥之女为妻,九年(635),遣使赴唐献良马。十三年(639),又贡方物。二十二年(648),唐军破龟兹,受命为疏勒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
突厥文碑铭。1971年在蒙古国乌兰巴托东南180公里雀林驿站东北发现。一说碑文是暾欲谷协助颉跌利施可汗(阿史那骨咄禄)创立后突厥汗国后不久建立,约在唐武则天垂拱二至三年(686—687)。如此说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