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都部
部分彝族的自称。为落兰部的一支。主要分布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金阳、昭觉、美姑、西昌等地。详见“彝族”(2594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为落兰部的一支。主要分布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金阳、昭觉、美姑、西昌等地。详见“彝族”(2594页)。
?—1591明代蒙古右翼鄂尔多斯部领主。又作图迈达尔罕岱青,汉文史籍译作土昧阿不害、土麦台吉等。孛儿只斤氏。※吉囊孙,※阿穆尔达喇达尔罕长子(一说为次子)。驻牧于榆林、孤山边外,在榆林与明朝互市。初受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仅见于《新唐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级“大官”中的第十级。位于※“小使者”之下,“先人”之上(《北史》、《周书》所列之十二级大官中不见此称)。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
唐代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一作阿荟部。原为一氏族,据《周书》称,奚族早期有五部,“有阿会氏者,最为豪帅,五部皆受其节度。”入唐,发展为部落。活动于饶乐水(今西辽河上游西喇木伦河)南部一带。唐太宗贞
清代八旗佐领的名称之一。皇室及王公贵族内部所编设的佐领。初令奴才官员,管理由主子们(额真)编设的佐领。高宗弘历以为宗室人等若令包衣佐领兼管,年久即与包衣下人无异,有损于贵族的高贵形象。乾隆二十五年(1
蒙古早期采用的一种自然历法。此种历法,以草青一度为一年,每见月圆为一月,“其俗每以草青为一岁,人有问其岁,则曰几草青”,“见草青迟迟,方知是年有闰月也”(《蒙鞑备录》)。后改用十二生肖纪年。
?—1780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姓完颜氏。热河副都统那苏泰子。乾隆元年(1736),由荫生以主事用,签掣兵部。历任员外郎、郎中等职。二十五年(1760),官山西按察使,任内改革审理程序,请准归化城
辽代部族名。圣宗统和二年(984),曾奏请以后详稳(将军)只从本部选授,圣宗以“诸部官惟在得人,岂得定以所部为限。”不允。有人以为即《辽史》所记获里国,为辽属国,辽北面属国官中曾设获里国王府。
“得里”,契丹语。原为辽太祖※弘义宫所辖一级机构名称,后亦作宫卫下一具体单位※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和※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的名称。北得里为辽兴宗※延庆宫下之一抹里。是宫下另一抹
见“希滩河卫”(1102页)。
西夏文军事法典。编著者佚名,应为西夏政府颁行,成于西夏崇宗贞观年间(1101—1113)。木刻本,蝴蝶装,页面有30×18.5厘米至24.7×17.5厘米数种。残留71面,存卷1至卷4各一部分。卷1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