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威
元朝大臣、文士。又译阿鲁灰。蒙古人。字叔重,号东泉。至治(1321—1323)间,累官泉州路总管。泰定帝召为翰林侍讲学士。泰定三年(1326),奉命与直学士燕赤译《世祖圣训》,以备经筵进讲。迁侍读学士。四年,奉命译《资治通鉴》以进。致和元年(1328),同知经筵事。文宗立,致仕居杭州。善作曲。
元朝大臣、文士。又译阿鲁灰。蒙古人。字叔重,号东泉。至治(1321—1323)间,累官泉州路总管。泰定帝召为翰林侍讲学士。泰定三年(1326),奉命与直学士燕赤译《世祖圣训》,以备经筵进讲。迁侍读学士。四年,奉命译《资治通鉴》以进。致和元年(1328),同知经筵事。文宗立,致仕居杭州。善作曲。
明代蒙古的贫民。亦译作恩滚洪。蒙古语意为“普通人”。为蒙古平民(阿拉特)中的下等阶层,占平民的多数。拥有少量牲畜或无畜,生活贫苦。因无力缴纳贡赋(阿勒巴),成为领主征用劳役和兵役的主要对象,是社会劳动
古镇名。北魏初期所置军事重镇,以镇抚氐、羌等族。在今甘肃武都县东南白龙江北岸。太平真君九年(448),改为白石县。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是国论勃极烈和忽鲁勃极烈的合称,类似汉官制中一人身兼出将入相之任。收国元年(1115)七月,阿骨打设谙班、国论、阿买、昃四勃极烈共掌国政,九月,改设此职,以国论勃极烈完颜撒改
藏语音译。旧时西藏各农奴主计算分予差巴(农奴)差地的面积,计算农奴向农奴主支应各种徭役、缴纳各种实物、货币差的单位。一般在直属原西藏地方政府的封建领地内以岗计,在贵族、寺庙的领地内以墩计。通常一墩为两
1688—1755清朝皇子。满族,爱新觉罗氏。康熙帝第十四子,雍正帝同母弟。康熙四十八年(1709),封贝子。五十年,从康熙帝巡视塞外,自是辄从,深为康熙帝所爱。五十七年(1718),以抚远大将军,征
蒙古部落分支名。清代呼伦贝尔卫拉特人专称。伊克明安台吉巴桑、阿卜达什族裔。初居准噶尔。乾隆十九年(1754)、二十年相继附清,附辉特部,驻牧塔米尔(一作塔密尔)。二十二年(1757),因拒不附阿睦尔撒
见“朵州山卫”(841页)。
为蒙古王公守陵墓者。例由阿拉特(平民)中指派专人负责陵墓的管理、祭祀、承担祭祀费用,终生从事此役。按墓主生前品级定服役者的数目。《(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751:顺治九年(1652)规定:蒙古亲王
四川甘孜地区※霍尔13寺之一。建于明末清初。寺址初建于甘孜绒坝岔打伙沟,康熙元年(1662)昂燃杰迁寺于让来塘。自康熙(1662—1722)年间始,在西藏地方政府及达赖喇嘛操纵下,势力不断扩大,占有大
即“温得”(22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