陉头
见“炭山”(1651页)。
见“炭山”(1651页)。
见“仡僚”(571页),“仡佬族”(572页)。
1611—1646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三子。后金天聪八年(1634),授骑都尉。清崇德四年(1639),参与议政。七年(1642),随武英郡王阿济格征明,败宁远兵。因末劝阻
清文史家。山东益都(今青州市)人。回族。嘉庆(1796—1820)年间举人。著有《邑先辈纪略》1卷,《趋庄录》1卷。
见“合丹”(832页)。
?—555南北朝时梁将领。字君才。太原祁(今山西祁县)人。其先世系乌丸王氏,一说为汉王霸后裔。梁右卫将军※王神念子。天监(502—519)中,随父自北魏奔梁。史称其“学涉该博,尤明《左氏春秋》,言辞辩
西夏文石刻。明弘治十五年(1502)立。石质。由顶盖、幢身、基座组成,平面呈八角形。共两座。一号幢通高263厘米,二号幢通高288厘米。幢身第一面上部刻幢额3个大字“相胜幢”,第一行题款分别记明:明弘
唐代吐蕃职官之一。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时,定立吐蕃管理制度,命7名官员专管畜牧业,称“七牧者”。据《德乌佛教史》载,此7官称及职责是:洛昂牧马、当巴牧牦牛、热卡牧山羊、卡尔巴牧绵羊、桂氏牧驴、恰氏牧狗、俄
古碑铭。隋开皇六年(586)立,地址不详。1927年陕西耀县军人雷天一派兵收存,现藏该县文化馆。原未曾著录。1963年马长寿考证后收入其《碑铭所见前秦至隋初的关中部族》一书。碑称30人,现存27人,其
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乾隆二年(1737)以随军征战功,赐宣慰使职衔。四年(1739),批准管辖三齐寨番民,因抚驭失宜,与三齐寨民连年构衅,自相残杀。六年(1741),三齐寨聚众千人赴省告,欲脱离瓦寺
壮语音译,意为“奴婢”。唐宋元明清邕州羁縻州壮族峒主的家奴。来源于被掳掠的“山僚”,或自购买、陪嫁所得的男女人口,给田使耕,互相婚配,世代隶属,无人身自由。属于农奴阶级中的最低阶层。南宋范成大《桂海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