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哈河卫
见“呕罕河卫”(1067页)。
见“呕罕河卫”(1067页)。
明代云南土官。彝族。云南曲靖府陆良州(旧州治在今陆良县城东北)土知州资求子。父卒,因年幼由母沙共替职。宣德八年(1433),正式袭父职为土知州。正统六年(1441),从征有功,升曲靖军民府同知,仍管州
一作郭离。契丹语,意为“沙袋”。※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辽“穆宗(951—969年在位)时制。其制用熟皮合缝之。”“凡杖五十以上者,以沙袋决之。”“有重罪者,将决以沙袋,先于脽骨之上
见“功德使司”(427页)。
见“亲征平定朔漠方略”(1718页)。
见“阿拉坦敖其尔”(1243页)。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毫兀真女姑为辽圣宗※兴圣宫下之一石烈。“女姑”,又译作“女古”,《辽史·国语解》
彝语音译。即姓阿卓的土司。解放前,四川凉山雷波西部地区彝族土司。其先世于元代受封。明洪武四年(1371)归附,赐姓杨。管辖今雷波西部、美姑南部、昭觉东部等地,原驻美姑哈古以达,后因遭诺伙恩扎家攻击,被
即“翁衮”(1895页)。
见“土河”(63页)。
辽道宗时驻边将领。字胡突堇。契丹族。五院部人。节度使萧约质子。兴宗重熙年间为牌印郎君。道宗清宁九年(1063),参与平定皇太叔耶律重元叛乱,因追击重元余党郭九有功,擢护卫太保。咸雍元年(1065),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