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虞闾
即“都蓝可汗”(1817页)。
即“都蓝可汗”(1817页)。
见“野狐岭”(2045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最高等级封号之一,授兽纽金印。泰定二年(1325),宪宗蒙哥子昔里吉之子晃火帖木儿始受封。
为“乞颜”的复数。见“乞颜”(122页)。
准噶尔山名。意谓树木丛密。位于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裕民县东南。原为土尔扈特部驻牧地。明崇祯(1628—1644)初年,土尔扈特部西迁后,为辉特部所据。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政府平定准噶尔部后,归入
赋税名。明朝官府向畲族农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因其生产方式为刀耕火种,刀是畲民的主要生产工具,即规定以刀的多寡为征收山赋的标准,所谓“论刀为准”,“论刀若干,出赋若干”。
东晋十六国时期陇西鲜卑之一支。以部落首领大兜领部而得名。原居于安阳城(今甘肃秦安县东北,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境内)。东晋太元十六年(391),被西秦乞伏乾归与高平鲜卑破多罗部首领没奕于(时为前秦苻登骠骑将
?—1216金官员。字文叔。东京路(治今辽宁辽阳市)斡底必剌猛安人。女真族。蒲察氏。大定二十二年(1182)进士,由高苑主簿,补尚书省令史,历监察御史、户部侍郎、顺义军节度使等。以儒家伦理处理兄弟争财
解放前京族的一种社会组织。由村内名望高的长者组成。负责推选※翁村(村长),处理“翁村”遗留事务。拥有一定经济实权,可对部分公田山林行使支配权。参见“翁村”(1895页)。
又称“阿洪”。怒族传说中的英雄人物。传说云南省碧江县怒族历史上一位著名的部落酋长,曾是怒江东岸和西岸各村寨怒族公认的领袖。在历史上曾领导怒族群众多次击败“摆夷”(傣族)的入扰。其英勇事绩至今在怒族中仍
即“晌”(18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