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喀尔喀南右旗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喀尔喀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置。封根敦为札萨克一等台吉,掌旗务。下设一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南岸。东至察罕哈达,南至南山木鲁,均接绰罗斯南右翼头旗界,西至鄂兰布拉克,北至青海湖。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喀尔喀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置。封根敦为札萨克一等台吉,掌旗务。下设一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南岸。东至察罕哈达,南至南山木鲁,均接绰罗斯南右翼头旗界,西至鄂兰布拉克,北至青海湖。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1839—1915清末学者。湖北宜都人,字惺吾,晚号邻苏老人。同治举人。潜心治学,不务仕进。光绪六年(1880)起任清廷驻日本使馆随员约10年,归国后先后任湖北黄冈县学、两湖书院地理教习、勤成学堂总教
书名。藏文历史著作。18世纪时青海蒙古族※益西班觉应固始汗后裔之请而作。故一说即是青海蒙古5部29旗中之和硕特部兴衰史。自吐蕃统治者占领青海始,历述青海的起源、地理、蒙古各部进据青海的历史过程、尤详于
西夏将领。党项羌族。夏崇宗时,金国方强,常与夏国争夺宋地。正德元年(1127)五月,受崇宗李乾顺命,领兵攻宋威戍城,以金将婆卢火先取,两军战于城下,战不利,乃遗书金将完颜娄室,许以夏国天德、云内归金,
见“敌烈部”(1882页)。
旧时四川阿坝北部藏族地区寺院行政机构名。设温布或囊佐(议仓主持者)及管家等职,分管寺院的土地、牲畜、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等各种财产的收支,以及外事工作,并管辖“塔娃”(下层贫民)。
萨满教巫者的一种。鄂伦春语音译,对仅为人祈祷“治病”者的称呼。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但为数不多。不分年龄、性别皆可充当,多是天花、麻疹患者病愈后为之。据说其能请到的神只几种,专治别
解放前新疆维吾尔族聚居区城镇手工业行业宗教首领。负责于集会上带领同行手工业者祈祷,并在一年一度的盛大集会上给大家解读《行书》。因《行书》中部分是用阿拉伯文写的,除宗教职业者外,少有人认识。
门巴族传统民居。门巴语音译,意为“石砌碉堡”。与藏族碉房的建筑形式有相似处,又独具特色。房高而坚固,呈四方形,石砌的四周墙壁厚且略向里倾斜,以木作柱,房顶为双斜面的薄板瓦,上压石块。通常为3层,楼层间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初以咽面(样磨)部置州,隶燕然都护府管辖。武则天长安二年(702),改州为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辖地在巴尔喀什湖和阿拉湖之间。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维吾尔语音译。意为农奴。又译颜齐、彦齐、烟齐等。主要从事农业、手工业及充当跟随、仆役等。不纳赋税。清朝统一新疆地区后,规定了各级伯克的品级,并按品级高低额定其役使燕齐的户数。最高的三品阿奇木伯克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