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番族章程
清朝律令。道光十八年(1838),为移住青海湖周围“番族”而制定。共8款:一、遵界址住牧,不准侵占别族地土。二、番民外出打牲,百户百长须严加管束。三、宜照现在清查户口住牧,不得再引玉树“番众”进驻。四、按年交清拖欠银两。五、依青海蒙古例,按季赴青海衙门领票易买粮茶。六、协同蒙古官兵防护游牧。七、凡住居蒙古界内“番众”,由蒙古郡王稽察。八、“番民”除按例贡马纳兵差外,蒙古郡王、章京、百户、百长不得苛派差徭,违者治罪。
清朝律令。道光十八年(1838),为移住青海湖周围“番族”而制定。共8款:一、遵界址住牧,不准侵占别族地土。二、番民外出打牲,百户百长须严加管束。三、宜照现在清查户口住牧,不得再引玉树“番众”进驻。四、按年交清拖欠银两。五、依青海蒙古例,按季赴青海衙门领票易买粮茶。六、协同蒙古官兵防护游牧。七、凡住居蒙古界内“番众”,由蒙古郡王稽察。八、“番民”除按例贡马纳兵差外,蒙古郡王、章京、百户、百长不得苛派差徭,违者治罪。
古族名。五代时分布于今贵州都匀、惠水一带。据《新五代史》卷66载,楚王马希范与溪州刺史彭士愁(土家族)立铜柱结好之后,都云蛮酋长率部附于楚。北宋为“八番”所据。其后称“仲家”(布依族旧称)。
清代官名。满语音译。“郭齐哈”具“亲近”、“拉近”之意。如“郭齐哈昂邦”(“昂邦”意为“大臣”),即※“御前大臣”;“郭齐哈虾”(“希鸦”合音为※“虾”),即“御前侍卫”;“郭齐哈摆牙喇”(※“摆牙喇
1296—1352元朝官员。字吉甫,唐兀人。世为怯里马赤(通事、译员)。搠思吉之子。少事仁宗潜邸。仁宗至文宗朝,历任中尚监、监察御史、宣政院使、江南行台御史大夫、湖广行省平章政事。为官持正,不畏权势,
蒙古国将领。又译塔海、塔乞。逊都思氏。骁勇善战,号“把阿秃儿”(意“勇士”)。与兄赤勒古台、弟泰亦赤兀歹俱事铁木真(成吉思汗)。宋淳熙十六年(1189),共戴铁木真为蒙古部汗,充远箭近箭士(又作“忽剌
见“罗桑旺秀噶桑嘉措”(1425页)。
即“玄烨”(622页)。
参见“傣”(2242页)、“傣族”(2244页)。
傣语音译,“波”意为“父”或“长者”,“朗”含有“绳索”或“捆绑”之意,即专以绳索束缚他人的长官。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封建领主召片领及召勐派往下属辖区负责督察工作的特使。大多由领主的家臣或亲属充任,故当
见“坳瑶”(1291页)。
1094—1157辽末投金大臣。本名野里补。契丹族。为越国王※萧仲恭同母弟。史载其聪敏好学,沉厚少言。在辽时,因母为辽道宗季女,五岁时,即遥授郡刺史,累加太子少师,为本部详稳。辽亡前夕,为护卫太保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