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508北魏宗室。字宣德。鲜卑元氏(拓跋氏)。孝文帝※元宏子。太和二十一年(497),封京兆王,拜都督、徐州刺史,以彭城王中军府长史卢阳乌兼长史,州事巨细,皆委之。兄宣武帝元恪即位后,为护军将军
参见“英”(1338页)。
①古族名。羌人的一支。以该地有白兰山(今青海黄河源西北布尔汗布达山)故名。南北朝时分布在今青海南部柴达木河流域以及四川西部地区。东北邻吐谷浑。以游牧为生,“随逐水草,庐帐为屋,以肉酪为粮”。与党项羌关
即“潮尔”(2527页)。
唐代党项羌部落名。依部族姓氏命名。属党项八部之一。今人考其原居地在今甘肃临洮县境内之西塘。
见“肇州”(2482页)。
壮族传统节日。亦作吃立节,每年从夏历十二月三十日下午始,至次日凌晨黎明止。主要活动:下午清扫室内外,在门旁、神龛贴新对联,特别要更换香炉中的炉灰,以示除旧迎新;当晚,各家杀鸡宰鸭备酒肉祭祖,然后合家吃
清末新疆工厂名。又名木沙也夫皮革厂。宣统元年(1909)为抵制俄货而建立。初为官商合办,资本约30万两。不久改为商办。由维吾尔族商人木沙也夫经营。曾从德国购进机器,聘德、俄两国技术人员指导。但因俄商在
唐代南诏武官名。又作理人官。管理1千家即1千名乡兵(每家出1壮丁当乡兵)。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于村外一洁净处立三石灶,上置一口大铜锅,盛满清水。由男童将水烧沸后,巫师把一端粘有蜂腊的木棍伸入水中搅动,若蜂腊融化,判定原告有理,被告无理,反之判被告理直、原告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