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米尔河
见“额敏河”(2532页)。
见“额敏河”(2532页)。
1634—1724清代新疆维吾尔族诗人。一译海尔克特。原名穆罕默德·伊敏和卓木·库力·鄂里。喀什噶尔(今喀什)塔孜温区巴鄂奇村人。顺治七年(1650),入经学院学习阿拉伯文和波斯文。康熙三年(1664
1754—1835清朝大臣、学者。蒙古正蓝旗人。玛拉特氏。字湘甫。翻译生员出身。乾隆四十一年(1776),任军机章京。后擢内阁学士、副都统。五十年(1785),以办事大臣赴库伦(今蒙古国乌兰巴托),管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原南宋境内的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即元朝江浙、江西、湖广3行省和河南江北行省襄、郢、两准等地的居民。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居民大体按征服先
见“总制院”(1744页)。
藏语音译,“达秀”意为“支差组”。全意为“支差组的首户”。旧时西藏藏北牧业区差巴(支差的人)等级之一。支差者依贫富分为5等,达秀阿妈居其首。一个支差组3年清点一次牛羊存栏数,最多的一户称之。负责通知部
见“朵颜卫”(840页)。
藏语音译。亦称戴琫、戴绷、代奔、岱、本、戴絣。原意“箭官”,原为西藏地方政府军职名,相当于团长,管理兵马,防守卡隘,兼管驻防区内行政。清乾隆十五年(1750)设5名,后藏3名,由日喀则都司统辖;前藏1
黎族的自称。参见“黎族”(2514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兀列河、兀列、兀力三卫同称作额埒河卫或额埒卫。
见“敌烈部”(18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