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迥纪年法
即藏历纪年法。详见“藏历”(2567页)。
即藏历纪年法。详见“藏历”(2567页)。
清代四川绰斯甲土司。藏族。※工噶诺尔布子,金川土司之甥。乾隆三十八年(1773),父卒,袭职。率土兵随清军征金川。三十九年,复率土兵经金川,奋勇出力,节次夺碉,受赏银百两。四十年以从征金川功,颁宣慰司
见“拽剌”(1620页)。
藏语音译。指在西藏尼泊尔侨民与藏族妇女结婚所生之子女。按传统惯例,女性为藏族,男性属尼籍,其子女在西藏亦享受侨民一切权利。1956年,中、尼两国签订协定,规定其所生子女年满18岁自愿选择国籍。
清代蒙古八旗翻译考试名目。雍正九年(1731)开设,只限于蒙古旗人参加。凡已中翻译举人或文举人皆可应试。会试题目比满文会试题目略简,只翻译,不试文论。首题从满文《四书》、《理性》中出题,次题选满文奏疏
见“脱脱”(2080页)。
1649—1707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楝鄂氏。康熙十一年(1672),任太常寺赞礼郎兼管佐领事。十六年(1677),授太常寺卿。二十三年(1684),迁左副都尉御史,擢内阁学士,充经筵讲官。二十六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军事组织府中所设武职差判官,系主将、副将下属,负责征调、训练乡兵的具体事务及管区行政。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书名。※曹廷杰撰。光绪十三年(1887)成书。为作者有关东北地理、考古及民族等方面的学术札记,如对肃慎国、得胜陀碑、完颜娄室碑、金上京、三姓、白城、韩州中俄东段边界说等历史地理的考述。所附“条陈十六事
即“皇太极”(1700页)。
1729—1781清代撒拉族、回族联合反清起义领袖。原籍河州(今甘肃临夏),祖辈迁居青海循化(治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撒拉族。平民出身。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从师伊斯兰教新教(哲赫林耶门宦)首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