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巴噶举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玛尔巴弟子琼波南交创建,其系一瑜伽行者,在后藏香曲河流域建寺传法,因以得名。其弟子建桑顶寺和葭寺,形成两个支系。该派以胜乐、喜金刚、摩诃摩邪、集密及怖畏金刚等五部本续(密宗)为主要法门。此诸法后在其他诸派中得以弘扬。格鲁派(黄教)创始人宗喀巴及其五弟子克主杰·格雷贝桑曾先后向该派僧人学法。十五、六世纪该派逐渐没落。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玛尔巴弟子琼波南交创建,其系一瑜伽行者,在后藏香曲河流域建寺传法,因以得名。其弟子建桑顶寺和葭寺,形成两个支系。该派以胜乐、喜金刚、摩诃摩邪、集密及怖畏金刚等五部本续(密宗)为主要法门。此诸法后在其他诸派中得以弘扬。格鲁派(黄教)创始人宗喀巴及其五弟子克主杰·格雷贝桑曾先后向该派僧人学法。十五、六世纪该派逐渐没落。
即“勒勒车”(1986页)。
州名。有2:①南朝梁大同中废儋耳地置,在今儋县西北,隶属广州都督。隋大业中废。唐武德四年(621)平萧铣后复置,治所在舍城县境,辖舍城、平昌、澄迈、颜罗、临机五县地。宋开宝五年(972)废,以其地并入
渤海国第八世王大言义的谥号。言义于唐元和十三年(818,一说十二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言义”(82页)。
金将领。上京路(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猛安人。女真族。夹谷氏。明昌五年(1194)进士。由泰州防御判官,累官刑部主事,改蓟州副提控,驻军大名(今河北大名县)。迁翰林待制,为宿州提控。率部镇压山东反金起义军
?—1218金大臣。大名路(治今河北大名县)猛安人。女真族。纳合氏。承安二年(1197)进士,调大名教授,历比阳令、尚书省令史、彰德军节度副使。贞祐二年(1214),调同知西安军节度使事,历同知临洮、
明初在东北所设蒙古※兀良哈三卫之一。该部自称兀良哈(明人异译作五两案)。其首领为※成吉思汗名将兀良哈人※者勒篾(折里麦)后裔。者勒篾的后人率兀良哈人的一支入居东部封地朵颜山(大兴安岭南麓)一带,该部即
即“峨昌”见(1866页)。
见“逻盛”(2062页)。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潘名杰”(2528页)。
?—1866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姓诺洛氏。由翻译生员捐纳笔帖式,历官刑部员外郎、甘肃布政使、署陕西按察使、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等。咸丰十一年(1861),奉命与乌里雅苏台将军明谊赴塔尔巴哈台,同沙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