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加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见“夜落隔归化”(1497页)。
918—937五代后晋宗室、大臣。字守孚。先世本西域石国胡人,后随沙陀归唐,也称沙陀人。一说为卫大夫石碏、汉丞相石奋之后。后晋高祖※石敬瑭次子(一说第四子),为后唐明宗李嗣源外孙,李氏所生。史称其敏悟
书名。南宋王偁撰。以宋都开封称东都,故名。130卷。计本纪12卷,世家5卷,列传105卷,附录8卷,无表志。记宋太祖至宋钦宗时史事。附录所载为辽、金、西夏诸国情况。取材以国史、实录为本,旁及野史杂记。
渤海国第八世王大言义的谥号。言义于唐元和十三年(818,一说十二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言义”(82页)。
辽道宗时驻边将领。字胡突堇。契丹族。五院部人。节度使萧约质子。兴宗重熙年间为牌印郎君。道宗清宁九年(1063),参与平定皇太叔耶律重元叛乱,因追击重元余党郭九有功,擢护卫太保。咸雍元年(1065),使
即“肃慎”(1547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并将永乐四年(1406)八月所设脱木河卫作托漠河卫。
见“李从珂”(1026页)。
苗族传统兵器。用铜铁之细砂,合以毒药,放入空筒内。战斗时可揭开筒盖,抛撒敌方。敌人遇砂中毒,即刻失明、搔痒,毒入体内,可致死亡。属苗族武术“神打”类,“神打”,有神助之意。湘西、黔东地带盛行。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