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大大尼那
高山族语音译,意为“土地所有者”。旧时台湾高山族排湾人地区村社头人。世袭。可向村民征收农租、猎租、渔租、水租等,及征派各种劳役。自己不参加劳动,靠剥削为生,有些大头人辖数村社至十数村社,且有领主性质。
高山族语音译,意为“土地所有者”。旧时台湾高山族排湾人地区村社头人。世袭。可向村民征收农租、猎租、渔租、水租等,及征派各种劳役。自己不参加劳动,靠剥削为生,有些大头人辖数村社至十数村社,且有领主性质。
见“亦不剌”(871页)。
党项族风俗。病者不用医药,令迁于他室以避灾。
1131—1191金大臣、学者。亦称耶律履,字履道。契丹族。移剌(耶律)氏。辽东丹王耶律倍(突欲)七世孙,聿鲁之子,过继兴平军节度使德元为子嗣。博学多艺,善为文,通契丹大小字。初举进士。荫补为承奉班祗
见“盈歌”(1714页)。
唐时文献中对海南岛少数民族称谓之一。见刘恂所作《岭表异录》。作者于唐昭宗朝(888—904)时曾谪居海南岛,在其著作中以此名称呼当地少数民族,即后来之黎族。
15世纪哈萨克著名诗人。哲学家。原名阿山。初住金帐汗国都城萨莱,后牧居喀山,成为穆罕买提可汗(乌勒满别克汗)帐中有影响的人物之一。明正统十年(1445),汗死,金帐汗国瓦解后,返回哈萨克草原,任哈萨克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康萨卫,并说清代有康萨岭,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西南扈伦岭之东。
①族名。满族的旧称。从16世纪30—40年代开始。以建州三卫女真为核心,吸收扈伦四部女真为主体,兼收东海各部女真及其他民族,在统一战争和八旗制度完善过程中形成。后金天聪九年(1635),皇太极下令改旧
见“忙哥撒儿”(881页)。
?—1803清代云南维西反清起义首领。又作恒乍崩、恒兆绷等。云南维西厅岩瓦乡弥尔古(一作莫言古)村人。傈僳族。幼学为“端公”,代人占卜治病,人称“沙泥”(巫医)、“活佛”、“神王”,民众悦从。嘉庆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