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宁
清朝将领。宁夏(今银川市)人。回族。原为明朝参将,驻守陕西。顺治二年(1645)降清,隶汉军正白旗,授副将。在镇压明末农民起义军余部及甘肃回民抗清斗争,为凤翔中协副将,历任四川右路总兵,湖广提督、山东提督。康熙十三年(1674),出兵征吴三桂有功,加太子太保。十九年(1680)卒于北京。
清朝将领。宁夏(今银川市)人。回族。原为明朝参将,驻守陕西。顺治二年(1645)降清,隶汉军正白旗,授副将。在镇压明末农民起义军余部及甘肃回民抗清斗争,为凤翔中协副将,历任四川右路总兵,湖广提督、山东提督。康熙十三年(1674),出兵征吴三桂有功,加太子太保。十九年(1680)卒于北京。
见“妫水”(1261页)。
?—1668清代蒙古王公。蒙古喀尔喀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后裔。初为喀尔喀台吉,隶札萨克图汗。康熙元年(1662),札萨克图汗旺舒克为同族罗卜藏台吉额琳沁所戕后,部众溃散,他从杭爱山率部投
?—1588明代“凉山三雄”之一。彝族。万历(1573—1619)前期四川邛部土司(治今四川越西县东北)属下腻乃之酋长,万历十五年(1587),伙同雷波头目杨九乍,黄螂头目安兴抢掠营丁、赖因、烟溪等处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都管伯克、都观伯克。“都官”,维吾尔语,意为“公署”。职司经理各处公文传递、记档、公物的分散、集中及外方来使供给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
清朝大臣。蒙古科尔沁兀鲁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朗素之孙。雍正七年(1729),追叙曾祖※明安随军征战功,进一等恭诚侯,署前锋统领。九年(1731),从征准噶尔,授参赞大臣,于西尔哈昭击退准噶尔军,以功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马匹饲养与管理。夏仁宗时期已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四品,属下等司。
①官名。汉代始置,行于曹魏,南北朝、隋、唐、辽、夏、金沿之。蒙古国时期,必阇赤(掌文书者)长或号中书令。太宗三年(1231),为适应对中原汉地统治的需要,将必阇赤机构称为中书省,必阇赤长耶律楚材称中书
见“中山桓公”(295页)。
即“瓯”,见“西瓯”(690页)。
锡伯族庙碑刻。清嘉庆八年(1803),梨树沟边门章京锡伯人华沙布立。在今沈阳市皇寺路太平里二十一号太平寺内。1954年发现。1962年收藏于沈阳故宫博物馆。碑高144厘米,宽57.5厘米,厚20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