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藏大臣衙门
清驻藏大臣代表清朝廷行使西藏地方管理权的行政机关。衙门组织,按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驻藏大臣下设章京1人,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充任;笔帖式1—2人,办理满、汉文书翻译;增设译字房,设唐古忒通司1人,司汉、藏文翻译,设廓尔喀通司1人,司廓尔喀文翻译。余为听差、防卫官兵,包括游击、都司、守备、司员、千总、把总、粮员等。因西藏社会数经动乱,衙门地址多次迁移。俗以所在地名冠其前,别称通司岗衙门、甘丹康萨衙门、扎什城衙门、鲁布衙门等。
清驻藏大臣代表清朝廷行使西藏地方管理权的行政机关。衙门组织,按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驻藏大臣下设章京1人,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充任;笔帖式1—2人,办理满、汉文书翻译;增设译字房,设唐古忒通司1人,司汉、藏文翻译,设廓尔喀通司1人,司廓尔喀文翻译。余为听差、防卫官兵,包括游击、都司、守备、司员、千总、把总、粮员等。因西藏社会数经动乱,衙门地址多次迁移。俗以所在地名冠其前,别称通司岗衙门、甘丹康萨衙门、扎什城衙门、鲁布衙门等。
①元朝将领。蒙古札剌儿氏。千户脱端子。初袭父职,加武略将军。屡随阿术攻宋,取鄂、汉诸州,破建康、太平等郡,皆有功。奉命守扬子桥堡,数败宋将姜才。攻扬州,于泥湖夺宋战船30艘。至元十四年(1277),任
即“移剌履”(2066页)。
中国伊斯兰教四大门宦教派之一。又译为“库不忍耶”,系阿拉伯语“至大者”之意。该派自谓明洪武初年由阿拉伯麦加人穆呼引的尼传到甘肃东乡大湾头(今属东乡族自治县)。随当地居民,改姓张,取名张玉皇,字普吉,死
明、清四川麽人(今纳西族)土司名。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首领郎俊位帅众归附,清廷准其请,袭原土千户职。五十一年(1712),颁给印信、号纸,后属盐源县(治今四川盐源县东北卫城)会
书名。纪传体通史。南宋郑樵(1104—1162)撰。200卷。绍兴二十九年(1159)始撰,两年后完成。记事上起三皇五帝,下迄于隋(其中《略》的部分至唐)。体例仿《史记》而有所创新。分五部分:《帝纪》
藏语音译。旧时西藏地方政府给各领主分封土地时发给的文诰。得由地方政权派官员会同当地有关人员察看地界,在文诰上写明属何人占有,四至界限等等。倘此后与邻近领主发生纠纷,即以此为凭断决。这是封地文书中效力最
见“阿拉布坦”(1225页)。
?—1652清初武官。满洲正黄旗人。以勇敢著称。天命六年(1621),从征辽阳。次年,取广宁,攻北山寨,皆率先冲入。天聪四年(1630),攻明永平府(今河北卢龙),先登克城。崇德六年(1641),围明
书名。元胡祗遹(1227—1295)撰。26卷。卷1至卷8为赋、诗、诗余,卷9至卷19为文,卷20至24为杂著,卷25至卷26为语录。作者武安(今属河南)人,字绍闻,号紫山,因以名集。初被荐充为员外郎
继对偶家庭之后一男一女建立在排他性婚姻关系上的家庭形式。亦称单偶制家庭、专偶制家庭。原始社会晚期,由于私有制的发展,为适应男子独占要求和确认亲子财产继承权而从对偶家庭中产生,并成为阶级社会占主要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