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践
契丹死刑之一。即坐骑乱踏以碎其尸。《辽史·刑法志》记,辽穆宗※耶律璟“即位未久,惑女巫肖古之言,取人胆合延年药,故杀人颇众。后悟其诈,以鸣镝丛射、骑践杀之。”
契丹死刑之一。即坐骑乱踏以碎其尸。《辽史·刑法志》记,辽穆宗※耶律璟“即位未久,惑女巫肖古之言,取人胆合延年药,故杀人颇众。后悟其诈,以鸣镝丛射、骑践杀之。”
清四川甘孜朱倭土司。藏族。原为安抚司、千户。宣统元年(1909),孔撒女土司央机携印潜逃,拿获革职后,其自愿呈缴印信、号纸及所辖土地、百姓,献纳朝廷。后经川督赵尔丰奏准土司印信、号纸呈缴甘孜委员,将该
见“地方台站”(678页)。
见“库莫奚”(1110页)。
清末蒙古族反封建起事。花里亚荪原为内蒙古哲里木盟科右中旗札萨克土谢图亲王兼盟长色旺诺尔布桑宝家奴。桑宝对属下苛刻暴虐,动辄施以酷刑,被旗民称为“道格辛大王”(意为残暴的王爷),将花里亚荪之父囚禁折磨致
古地名。参见“西倾山”(698页)。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斡尼则啰”。属次等司,掌宫城出入。天盛年间(1149—1169)设4正使、4承旨、4都案、18案头。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二年(657)左右以胡禄屋部(又作胡禄屋阙)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辖地位于今新疆乌苏和阿雅尔淖尔一带。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官名。清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为五种土弁之一。以当地豪强充任,颁给印信、号纸,秩从三品。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缉捕盗贼,追究抢掠,按例进贡,统帅土兵,随官军征战。其承袭、革除、升迁、降调
傣语音译。明代傣族麓川(治今云南瑞丽县)思氏地方政权中的军队指挥官。《百夷传》:“昭伯领百人”,相当于百夫长,其上有※昭纲(千夫长),再上为※昭录(万夫长);其下则有※昭哈斯(伍什长)、※昭准(什夫长
唐代佛教译经师。译言“日照”。中印度人。武则天在位(684—704)时至中国。擅长咒术。垂拱(685—688)中,先后居于东京太原寺、西京广福寺,译《华严经》入法界品、《佛顶最胜陀罗尼经》、《大乘显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