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部名。明代译作“袄儿都司”或“阿尔秃斯”。原为达延汗右翼三万户之一。达延汗第三子巴尔斯博罗特居河套,掌右翼,为鄂尔多斯济农。子衮必里克墨尔根于明嘉靖(1522—1566)中继据其地。有子9人分牧而
清朝废土司设屯官的措施。通行于四川藏族地区、青海撒拉族地区等。乾隆(1736—1795)年间,清政府镇压四川杂谷、嘉绒及大小金川土司后,废除土司制,设屯官统治其地,屯设守备、千总、把总、外委等武职,依
见“门款”(135页)。
吐蕃贵族扶立之西突厥可汗。约延载元年(694)后,取代※阿史那仆罗为可汗,因“无惠下之才,恩义素绝”(《新唐书·郭元振传》)亦未获十姓部众拥戴而失位。
唐代南诏政区名。为南诏二都督府之一,系地方最高行政区划,治所在今云南通海县。领有通海城以南至贾涌步及步头地区,约当于今玉溪地区东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部及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部分地区。
见“五路把都儿黄台吉”(267页)。
唐代吐蕃奴隶社会中奴隶阶级的一个等级。是奴隶中最低下的阶层,又译称“奴下奴之奴”,是“庸部”奴隶三等级“更”、“扬更”及“宁更”中的最低下者。无人身自由,完全隶属于奴隶主,任主人驱使、赠赐和买卖,无任
唐代南诏行政机构名。为六节度之一。据《南诏德化碑》“(赞普钟)十四年(唐代宗永泰元年,即765年)春,(阁罗凤)命长男凤伽异于昆川置拓东城。”改称鄯阐府。依樊绰《云南志》则谓:“拓东城,广德二年(76
见“屈术支”(1546页)。
见“小王子”(1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