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种
见“瓜藤亲”(584页)。
见“瓜藤亲”(584页)。
西藏宫名。梵语音译,意为“佛教圣地”。在拉萨市西北布达拉山上。藏语原称“玛波日”,意为“红山”。相传自公元7世纪中吐蕃赞普松赞干布与唐朝文成公主联姻,在此山南麓依山建宫室后,始有此名。早年凿建的藏王修
书名。十六国时期后赵中大夫傅彪、贾蒲、江轨撰。晋太兴二年(319),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羯人石勒,自称大将军、大单于、赵王,建赵国,史称后赵,为十六国之一。建国后,仿两汉、魏晋之制,命撰
中国伊斯兰教虎夫耶的分支门宦之一。又称“华寺派”、“花寺派”。因其所建清真寺砖刻木雕,玲珑巧绝、漆彩粉染、图案艳丽、故名为“花寺”。该派遂称“花寺门宦”。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与哲赫林耶(时称“新
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对阶级(阶层)的称谓之一。珞巴语音译, “阿列”意为“好”,“蒙清”意为“一般的”、“中等的”,即“中层阶级”、“中等富户”。※“特列多崩”占有的各项财产如奴隶、牲畜、妻子、土地
地名。为四川盐源县九土司之一。辖境西抵金沙江与中甸连界,东邻明正土司,南接永宁,北临理塘土司。面积大于其余八土司之和。居民以藏族为主。历代由项氏喇嘛承袭,割地自雄,非盐源汉官所能制。地当云南赴打箭炉要
用回鹘字母拼写早期蒙古语形成的文字。回鹘字母来源于粟特字母。成吉思汗于1206年统一蒙古诸部后,率先在蒙古贵族中传授回鹘字母用以拼写蒙古语的是回鹘人塔塔统阿。蒙古帝国建立后,开始用回鹘式蒙古文记录法令
见“苏木章京”(1007页)。
西夏契约。典当商人裴松的契约底帐,写于西夏天庆十一年(1204)五月,存15件,皆残。立文人分别为兀女浪速、刘折兀埋、夜贺尼、夜利那征布等。多用畜产品如皮裘、帐毡等典粮食,大麦加三利,小麦加四利。三个
官名。府知事为知府属官。明代亦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土府设此官。掌管本辖区事务,秩正九品,给予铜印、敕书,赐冠带。其革除、升迁、考核等隶吏部。清顺治六年(1649),授薛兆选为龙溪堡知事,颁给印信、号纸。
见“木束河卫”(2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