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首
吐蕃奴隶社会中属民的称谓之一。在敦煌吐蕃古藏文文书中多有记载,为藏文“果纳”的义译。系对贵族以外的属民或平民,包括奴隶的统称。被视为赞普王族的臣仆,与吐蕃统治者集团成为吐蕃社会中对立的两大阶级。唐末奴隶起义后,奴隶制被推翻,此称谓的内涵已有所改变,一般平民均被视为“黔首”。元代文献中仍沿用。但清末以来在四川小金川一些藏区仍专指家内奴隶。
吐蕃奴隶社会中属民的称谓之一。在敦煌吐蕃古藏文文书中多有记载,为藏文“果纳”的义译。系对贵族以外的属民或平民,包括奴隶的统称。被视为赞普王族的臣仆,与吐蕃统治者集团成为吐蕃社会中对立的两大阶级。唐末奴隶起义后,奴隶制被推翻,此称谓的内涵已有所改变,一般平民均被视为“黔首”。元代文献中仍沿用。但清末以来在四川小金川一些藏区仍专指家内奴隶。
?—1738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章佳氏。初由笔帖式补起居注主事。康熙十九年(1680),迁内阁侍读。二十七年(1688),授翰林院侍讲,充日讲起居注官。三十四年(1695),迁国子监祭酒。雍正元年
部落名。又译特凌古特、捷连乌特。俄国人又称之为“白喀尔木克”、“山区喀尔木克”。成吉思汗时期依附蒙古。后海都叛元,为所辖。明代隶瓦刺。清代前期从属准噶尔部。主要驻牧于叶尼塞河上游至鄂毕河上游的阿尔泰山
?—1660清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姓富察氏。先世居沙济。佐领木科理长子。初任佐领。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从征明宁远城,未克,殿后以归。天聪八年(1634),授骑都尉世职。清崇德五年(1640)
明朝中叶以后形成的※哈达、※乌拉、※叶赫和※辉发四部的合称。“扈伦”又译“呼伦”、“忽喇温”。因皆从忽喇温南移,故称。居地大体南至太子河、浑河、纳阴,北达科尔沁、郭尔罗斯,东抵张广才岭,远达海滨,西接
?—1866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姓诺洛氏。由翻译生员捐纳笔帖式,历官刑部员外郎、甘肃布政使、署陕西按察使、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等。咸丰十一年(1861),奉命与乌里雅苏台将军明谊赴塔尔巴哈台,同沙俄
?—1661清朝大臣。内喀尔喀巴约特部中人。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恩格德尔子。初任侍卫、三等甲喇章京。崇德元年(1636),父卒,嗣爵。顺治二年(1645),进二等昂拜章京。七年(1650),进三等
拉祜语音译,意为“一筒”。解放前云南澜沧县拉祜族地区一种量器。相当于汉族的2升。5筒为1斗,1斗约为6.5公斤。
1861—1944近代中国伊斯兰教著名经师。字传三。陕西西安市人。回族。出身经师世家。承家学,后受教于著名经师者万选、穆原复之门下,学习阿拉伯文、波斯文及伊斯兰教典籍。先后于光绪十一年(1885)、二
861—897唐代南诏第十二世王。又名法、法尧。乌蛮,蒙氏。祐世隆子。乾符四年(877),父卒,袭王位。遣陀西(南诏官名)段琷宝诣邕州节度使率谠处请修好。未几,攻掠西川。五年,改元贞明,后又改元承智、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乌林答、乌陵,《高丽史》作乌临大。来源于部名。居孩懒水(亦作海罗依河,即今牡丹江支流海浪河,一说海罗依河为今黑龙江汤原县境之伏尔基河)、纳邻河(今吉林省境拉林河)等地。金朝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