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默特色木丕勒
近代蒙古王公。光绪二十三年(1897) 3月,袭札萨克辅国公爵位。二十四年,向清政府献银两。二十八年(1902),任哲里木盟副盟长。三十一年(1905),升盟长兼兵备。三十二年封镇国公。1912年至1914年拥护共和,历升多罗贝勒、多罗郡王及和硕亲王。曾在日本军国主义的指使下,参与筹建“满洲国”的活动。1932年任伪满兴安局长。同年8月,任兴安总署总长,并率伪满访日代表团去东京参观访问。1934年11月,任蒙政部大臣,公布《蒙政部官制》。1937年任伪满参议府参议。
近代蒙古王公。光绪二十三年(1897) 3月,袭札萨克辅国公爵位。二十四年,向清政府献银两。二十八年(1902),任哲里木盟副盟长。三十一年(1905),升盟长兼兵备。三十二年封镇国公。1912年至1914年拥护共和,历升多罗贝勒、多罗郡王及和硕亲王。曾在日本军国主义的指使下,参与筹建“满洲国”的活动。1932年任伪满兴安局长。同年8月,任兴安总署总长,并率伪满访日代表团去东京参观访问。1934年11月,任蒙政部大臣,公布《蒙政部官制》。1937年任伪满参议府参议。
见“妫水”(1261页)。
即“弘吉剌”(644页)。
?—1516明代哈密回回都督。又译失伯颜答。初为都督佥事,自弘治七年(1494)始,与写亦虎仙共管哈密回回部众。正德元年(1506),奉忠顺王陕巴命至京贡马驼方物,署都督同知。曾暗通土鲁番。十一年(1
见“中俄科布多界约” (302页)。
清代新疆官署名。光绪九年(1883)置。治所在今新疆乌什城。管理村庄28处、两驿站、13卡伦及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2部游牧地。隶阿克苏道。副将驻扎。1913年改为县。居民主要信仰伊斯兰教。
明朝官员,土族西祁第三世土司。青海西宁人。元金紫万户侯※祁贡哥星吉之孙,千户祁锁南子。明永乐十八年(1420)袭职。洪熙元年(1425),随李英征伐安定、曲先等卫。宣德元年(1426),升指挥佥事。因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656—661)年间自大漠州分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辖地位于今新疆乌隆古河流域。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渤海国宗王。末王※大諲譔子。开平元年(907)五月,奉命朝后梁,贡海东物产。
湖泊名。蒙古语意为“杨树湖”。位于内蒙古后套平原东部,乌拉特前旗西部,黄河北岸,形成仅百余年。纳乌加河和长济渠、民复渠等灌溉渠道尾水,南泄,在西山咀附近注入黄河。解放前湖四周土地被争相垦植,水利失修,
见“拓跋弘”(13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