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条问事
汉制,州设刺史,颁行六条诏书以考察郡国官吏。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设十三部刺史。刺史每年八月巡行所部郡国,以六条问事,考查郡国守相二千石:一、强宗豪右,田宅踰制,凌弱暴寡。二、倍(背)公向私,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不恤疑狱,刑赏任性, 为百姓所疾。四、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汉武帝时,刺史考察郡国二千石,非六条所问即不省查,后来,随着刺史地位的提高。刺史考查的范围,就远远超出了六条问事的规定。
汉制,州设刺史,颁行六条诏书以考察郡国官吏。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设十三部刺史。刺史每年八月巡行所部郡国,以六条问事,考查郡国守相二千石:一、强宗豪右,田宅踰制,凌弱暴寡。二、倍(背)公向私,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不恤疑狱,刑赏任性, 为百姓所疾。四、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汉武帝时,刺史考察郡国二千石,非六条所问即不省查,后来,随着刺史地位的提高。刺史考查的范围,就远远超出了六条问事的规定。
又称郑庄强国。春秋初年,周王朝衰落,无力解决内乱外患。各诸侯国也发生了升降变迁。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变成了自诸侯出。强国以尊王攘夷为旗帜进行争霸活动。精于权术,善于用人的郑庄公,在平定了其弟共叔段叛乱后
明代宦官机构,总称二十四衙门,各设提督太监、掌印太监统辖,人数总计在十万以上。十二监包括司礼监,掌礼仪刑名及内外章奏等; 内官监,掌营造宫室、陵墓以及铜锡妆奁、器用、冰窖诸事;御用监,掌御前所用诸器以
清末官署名。清沿前制设大理寺,为平反刑狱的机关,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进行改革官制时改称大理院,在职权上亦有所变更,除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外,并为最高级的审判机关。主
周宣王与姜氏之戎进行的一场战争。《史记·周本纪》: “(宣王)三十九年,战于千亩,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后汉书·西羌传》改称“姜氏之戎”为“申戎”,并言其为王师所败。近年陕西周至、眉县一带出土申伯所
辽朝四个宗室贵族集团。又称皇族四房或一帐三房。阿保机的后裔九代(九帐)皇族,地位最尊,为横帐;阿保机的伯父岩木之后裔,为孟父房;叔释鲁的后裔,称仲父房;诸弟刺葛、迭剌、寅底石、安端及苏的后裔,为季父房
全称为《约束鼓励出洋游学生章程》。二十世纪初年,中国青年学生掀起赴日留学热潮,不少留日学生倾向革命,开展各种反清活动。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清政府命湖广总督张之洞与日本驻华公使内田康哉商订颁布《约
东汉初年,匈奴控制西域,赋税沉重,诸国不堪忍受,遣使至汉求内属。汉明帝永平十六年(公元73年),窦固率师分道出塞,伐北匈奴,并遣扶风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班超,以假司马身份将兵别击伊吾卢(今新疆哈密
春秋时期晋国实行的一种征收兵赋的制度。韩原之战后,晋惠公被俘至秦,派人回国,假君命赏给国人田地,在此基础上实行新的征收军赋的制度,以扩充晋国兵力,名之曰“作州兵”。对于“州兵”的性质,一说以州为单位征
辽代中央设置的两套官制系统。辽建国后,为适应北方游牧族和南方以农业经济为主导的汉人、渤海人的不同生产和生活方式,采取“因俗而治”的统治方法。自太宗继位后,在中央统治机构中正式设置北面官和南面官。北面官
资产阶级改良派唐才常等组织的未遂武装起事。戊戌政变后,唐才常等逃亡日本,既与康、梁等密谋武装“勤王”;又与孙中山、陈少白等接触,研讨救国方略;并通过毕永年等兴中会会员,广泛联络具有反清传统的哥老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