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计
明代考核官吏的制度。对地方官吏的定期考核,叫做“大计”,也叫“外察”。孝宗时,规定外官(地方官)三年一朝觐,进行考察。其办法是, “州县以月计上之府,府上下其考,以岁计上之布政司,至三岁,抚、按通核其属事状,造册具报”。考核由吏部尚书和都御史主持,称职者升,平常者复职,不称职者降,贪污者付法司治罪,茸者免官为民。治绩特别优异者可免于考察。大计被罢黜的官吏永不录用。这一办法,在明初实行比较认真。神宗以后,则流于形式,且积弊丛生。大计往往成为官僚之间进行宗派斗争的手段。
明代考核官吏的制度。对地方官吏的定期考核,叫做“大计”,也叫“外察”。孝宗时,规定外官(地方官)三年一朝觐,进行考察。其办法是, “州县以月计上之府,府上下其考,以岁计上之布政司,至三岁,抚、按通核其属事状,造册具报”。考核由吏部尚书和都御史主持,称职者升,平常者复职,不称职者降,贪污者付法司治罪,茸者免官为民。治绩特别优异者可免于考察。大计被罢黜的官吏永不录用。这一办法,在明初实行比较认真。神宗以后,则流于形式,且积弊丛生。大计往往成为官僚之间进行宗派斗争的手段。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资产阶级革命政党中国同盟会成立于日本东京,发行机关刊物《民报》,积极宣传“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的政治纲领,推动了革命运动蓬勃发展。戊戌变法失败后,康有为、
辽代中央设置的两套官制系统。辽建国后,为适应北方游牧族和南方以农业经济为主导的汉人、渤海人的不同生产和生活方式,采取“因俗而治”的统治方法。自太宗继位后,在中央统治机构中正式设置北面官和南面官。北面官
清末推行“新政”时期为奖励工商业发展而制定的章程之一。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清政府公布《奖励公司章程》,规定凡集资五十万元至五千万元经营工商业者,按所集资数额分奖以议员或头等顾问官等职位,并赐以七
宋代诸州之镇兵,又称厢兵、州兵。太祖建隆初年采纳赵普之议,始选诸州之兵壮勇者充禁军,其余留驻本州为厢兵。主要任杂佣劳役,而不注重训练,不参加战斗。主要来自招募,也有部分流放罪犯充厢兵。禁兵武艺不及或有
周厉王实行专利,并且暴虐奢侈,国人十分不满,纷纷议论,加以谴责。大臣召穆公警告厉王说: “民不堪命矣!”周厉王为了压制舆论,召来卫国的巫者监视国人的言论,发现议论者,则加杀戮。国人敢怒而不敢言,只能在
金代统军机构之一。阿骨打建国前后,多将契丹、渤海、奚族降兵直接编入女真猛安谋克,以壮大其军事力量。后由于降兵增多,乃渐依猛安谋克制把降兵分别编组成军,设都统司,由女真贵族统领之。每都统司辖五、六万人。
清末维新派宣传维新变法的报纸。初名《万国公报》。1895年8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六月二十七日)在北京创刊。出到四十五期时,因与外国传教士办的《万国公报》同名,被诘问,于是从四十六期起,即从12月16
南宋孝宗时与金朝成立的和议。隆兴元年(公元1163年)宋军在符离战败后,朝臣汤思退等群起攻击张浚北伐误国,力主和议。孝宗动摇不定,下罪己诏,罢黜张浚,任用汤思退等妥协派执政。下令撤防,遣使与金议和。隆
朝代名。包括西汉和东汉。公元前206年刘邦灭秦, 不久又打败项羽,于公元前202年称帝,国号汉,都长安(今陕西西安),历史上称为西汉或前汉。疆域东南至海,西到巴尔喀什湖、费尔干纳盆地、葱岭,西南至云南
官署名。又称水衡三官。因设于由水衡都尉掌管的上林苑中而得名。汉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下令废三铢钱、由上林三官铸造五铢钱,此时上林三官是少府的下属机构。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后,上林三官划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