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计
明代考核官吏的制度。对地方官吏的定期考核,叫做“大计”,也叫“外察”。孝宗时,规定外官(地方官)三年一朝觐,进行考察。其办法是, “州县以月计上之府,府上下其考,以岁计上之布政司,至三岁,抚、按通核其属事状,造册具报”。考核由吏部尚书和都御史主持,称职者升,平常者复职,不称职者降,贪污者付法司治罪,茸者免官为民。治绩特别优异者可免于考察。大计被罢黜的官吏永不录用。这一办法,在明初实行比较认真。神宗以后,则流于形式,且积弊丛生。大计往往成为官僚之间进行宗派斗争的手段。
明代考核官吏的制度。对地方官吏的定期考核,叫做“大计”,也叫“外察”。孝宗时,规定外官(地方官)三年一朝觐,进行考察。其办法是, “州县以月计上之府,府上下其考,以岁计上之布政司,至三岁,抚、按通核其属事状,造册具报”。考核由吏部尚书和都御史主持,称职者升,平常者复职,不称职者降,贪污者付法司治罪,茸者免官为民。治绩特别优异者可免于考察。大计被罢黜的官吏永不录用。这一办法,在明初实行比较认真。神宗以后,则流于形式,且积弊丛生。大计往往成为官僚之间进行宗派斗争的手段。
宋仁宗即位初的限田事件。宋代根据人户占有田地及财产多少确立户等,科派差役。但占有大量土地财产的品官以至衙前将吏皆有免役特权,且荫庇有产之家(包括一般地主及自耕农),逃避科差。直接影响了国家财政,不利于
辛亥革命前夕中国人民反对清政府对外出卖铁路主权的爱国运动,亦称保路风潮,是收回利权运动的继续和发展。1911年5月(宣统三年四月)清政府宣布“铁路国有”政策,将已准归商办的川汉、粤汉铁路收归国有,随后
明初文字狱之一。杭州府学教授徐一夔给朱元璋的贺表中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句。“则”与“贼”同音, “生”被读作“僧”,朱元璋认为是骂他当过和尚,做过贼,“光”字则是讽刺他剃过光头,遂将其处
战国时秦战败韩、魏联军的战役。秦昭襄王十四年(公元前293年),韩将公孙喜率军和魏军联合抗秦,秦左更(第十二级爵位)白起率军在伊阙(今河南洛阳东南龙门)大败韩、魏联军,斩首二十四万,俘虏公孙喜,拔五城
鸦片战争中清将领奕山与英国代表义律在广州订立的休战协定。1841年5月21日(道光二十一年四月初一日)英军包围广州,炮击城内,清靖逆将军奕山竖白旗乞降,并派广州知府余保纯向英军求和,27日(七日)订立
周武王建立周朝以后两年即去世,子成王诵年幼,不能管理国家,由武王之弟周公旦继武王之后居摄天子之位, 并且称王,七年之后乃还政成王,史称周公摄政。
清末立宪派的政治团体。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后,流亡海外的康有为、梁启超等大感振奋,积极活动筹建组织,准备回国参加宪政。次年由梁启超、蒋智由、徐佛苏等在日本东京发起成立政闻社
辽代中央设置的两套官制系统。辽建国后,为适应北方游牧族和南方以农业经济为主导的汉人、渤海人的不同生产和生活方式,采取“因俗而治”的统治方法。自太宗继位后,在中央统治机构中正式设置北面官和南面官。北面官
明代阁臣与各衙会议大政的制度。为发挥官僚佐政和供咨询的作用,明代使“廷议”制度化。凡遇国家大事及推举文武大臣,则命内阁官与各衙大臣进行集议。参加的官员为阁臣、九卿、六科给事中、监察御史、以及有关文武官
春秋末年,吴王夷末之子僚继立为王,其堂兄公子光阴谋召纳贤士,欲杀王僚自立。时伍子胥逃亡至吴,窥知公子光之意,乃求得吴国勇士专诸推荐于光。吴王僚十二年(公元前515年),光设宴请僚,专诸藏匕首于食鱼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