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在东北地区设立的地方军政机构。居住在我国黑龙江、松花江流域的满族,明朝时仍称女真,当时分为建州、海西、东海(也叫野人女真)三大部。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设辽东都指挥使司,派使招谕,女真各部首
战国时运河名。据《水经·渠水注》记载,魏惠王十年(公元前360年),始凿鸿沟。其水道自荥阳(今河南荥阳)北引黄河水,东流入甫田泽(遗址在今河南中牟西),然后向东绕过大梁(今河南开封西北),南折经陈(今
宋元间重要战役之一。襄阳、樊城(今湖北襄樊)夹汉水对峙,为南宋阻挡蒙古军出汉入江东下之战略重镇。淳祐十一年(公元1251年)京湖制置使李曾伯部署高达等率部进驻襄樊,重整备御,组织军民顽强抗击来犯之敌。
见“望厦条约”。
原称《中英续增条约》,1860年10月24日(咸丰十年九月十一日)英国在英法联军攻占北京之后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恭亲王奕訢代表清政府在北京礼部大堂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签订。共九款,除了承认中英
明神宗时因立太子问题引起的争论。明神宗皇后无子,王恭妃生子常洛,郑贵妃生子常洵,常洛为长。神宗宠爱郑贵妃,意立常洵,乃以“数年后皇后无出,再行册立”为由,迁延不立太子。许多大臣为维护传统的封建继承制,
金后期契丹人民起义。金朝统治确立后,女真贵族对契丹等北方各族人民实行残暴统治,不断引起反抗。承安二年(公元1196年)十月,德寿与陁锁在信州(今吉林怀德秦家屯)领导上京路(今黑龙江阿城一带)特满等六群
清雍正时中俄双方签订的条约。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六月订立,共十一条。关于中俄中段边界问题,该约内容与《布连斯奇条约》相同。条约重申《尼布楚条约》中关于东部边界的乌第河地区仍然暂不划分的规定。关于
唐在北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一个政权机构。唐朝北部地区,居住着突厥、铁勒等少数民族。贞观三年(公元629年),唐军大破突厥, 东突厥灭亡。其后,铁勒部的薛延陀成为漠北强部。贞观二十年(公元646年),薛
唐末农民起义。领导者为庞勋。又称桂林戍卒起义。咸通三年(公元862年),唐朝为防御南诏入侵,发徐(今江苏徐州)泗(今江苏盱眙)兵士八百人戍守广西桂林,约定三年替还。至咸通九年,徐泗观察使崔彦曾仍不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