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余论注
一卷。清宋懿修撰。懿修,浙江归安(今浙江吴兴)人,官至山阴训导,著有《观澜录注》、《经书笔记注》、《读书笔录注》等书。《中庸余论》乃安溪李光地所著,其分《中庸》为十二章。懿修就此书作论,取义理可互相申发者,参以己意,疏通证明,细不大遗。懿修对安溪一家之学,实能融会贯通,遍探异同,不失其旨。该书有《安溪四种书注》本。
一卷。清宋懿修撰。懿修,浙江归安(今浙江吴兴)人,官至山阴训导,著有《观澜录注》、《经书笔记注》、《读书笔录注》等书。《中庸余论》乃安溪李光地所著,其分《中庸》为十二章。懿修就此书作论,取义理可互相申发者,参以己意,疏通证明,细不大遗。懿修对安溪一家之学,实能融会贯通,遍探异同,不失其旨。该书有《安溪四种书注》本。
十八卷。明尹直(详见《名相赞》)撰。是书为直致仕以后所作,成于弘治十七年(1504),而表上止于正德六年(1511)。书中内容,皆援引经史,附以己之论断。一卷有《易》三篇,《书》十二篇;二卷有《诗》五
十卷。清张定鋆(约1789-?)撰。张定鋆字竹淦,江苏常熟人。他素以隐士居,曾与咸丰状元翁同和做“父子游”。著述等身,著名者有《四书训解参证》、《三余杂志》等。年逾古稀,亲手删定了《补拙山房诗抄》,收
十二卷。明李贽(详见《九正易因》条)撰。原书本为三十卷,共分夫妇、父子、兄弟、君臣、师友五类。卷一至卷四为夫妇,下分合婚、幽婚、丧偶、妒妇、才识、言语、文学、贤夫、贤妇、勇夫、俗夫、苦海诸缊、彼岸诸媪
二卷。唐胡曾(约877前后在世)撰。胡曾字不详,长沙人《全唐诗》作邵阳人。生卒年不详。曾诗有云:“故园寥落在长沙”,故从)其天分高爽,意度不凡。初累举不第,咸通中,始中进士,尝为汉南节度从事。高骈镇蜀
一卷。清江之兰(生卒年不详)撰。江之兰字含微,歙县(今属安徽省)人。此书共四十篇。每篇均以《内经》之言为主,引证经文数言,而后分条疏论。有通行本。
四卷。清徐山民辑。徐山民为徐虹亭从孙,曾刻《虹亭本事诗》及《杨诚斋集》。此书为好友投赠之书,故无伪迹。第一卷为刘文清、法时帆、王西沚、袁简斋之书。第二卷为梁山舟、王梦楼、赵瓯北、余秋室、陆桂舟之书。第
一卷。明钱邦芑撰。该书记甲申年(崇祯十七年,即1644年)死难从逆诸臣。共分四类:一为殉节之臣,二为遁迹之臣,三为受刑之臣,四为受职之臣。记忠逆姓名之书,尚有顾炎武《明季实录》、冯梦龙《甲申纪事》,可
一卷。汉司马相如(前179-前117)撰。相如字长卿,蜀郡成都(今属四川)人。辞赋家,作《子虚赋》、《上林赋》等,为武帝所赏识,其集已散佚,明人辑有《司马文园集》。《汉书·艺文志》云:“武帝时,司马相
不分卷。该书属于原稿本,不著撰人姓氏,也不著时代。考书中所引诸家之说,时代最晚者为《钦定春秋传说汇纂》及《御纂春秋直解》二书。其中《御纂春秋直解》成书于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春秋传说类编》不分
三卷。清张际亮(详见《金台残泪记》)撰。该书为笔记体,记福州歌妓及演艺等事。卷一为“纪由”,叙述闽中乐妓的发展历史,上溯至唐代中叶,止于清道光年间,粗略描绘出了闽中戏曲业的演变情况。卷二为“纪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