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经通假字考
七卷。清钱坫(详见《十经文字通正书》)撰。本书无序跋,是钱坫所著《十经文字通正书》的未定稿。存留一至七卷,起于一部,终于帛部。只有《十经文字通正书》的一半篇幅。分部与《十经文字通正书》颇有出入,而各部的字和注,也多有不同,应该是后来改定。钱坫博采群书,以此来论证古字通假原委,但是,诸如形声之误,本来就不能通假,传写之误,更与通假毫不关涉,钱坫也一概收录。其他沿讹袭谬的地方也为数不少,而《十经文字通正书》也未见有所订正,不知何故。有旧抄本。
七卷。清钱坫(详见《十经文字通正书》)撰。本书无序跋,是钱坫所著《十经文字通正书》的未定稿。存留一至七卷,起于一部,终于帛部。只有《十经文字通正书》的一半篇幅。分部与《十经文字通正书》颇有出入,而各部的字和注,也多有不同,应该是后来改定。钱坫博采群书,以此来论证古字通假原委,但是,诸如形声之误,本来就不能通假,传写之误,更与通假毫不关涉,钱坫也一概收录。其他沿讹袭谬的地方也为数不少,而《十经文字通正书》也未见有所订正,不知何故。有旧抄本。
六卷。清童兆蓉(1848-1905)撰。童兆蓉字绍甫,号芙初。湖南宁乡人。同治六年(1867)举人。官至浙江温处兵备道。童氏久宦陕西,晚始改任浙江,为人忠亮明达,勤政爱民。举凡兴学、劝业、听讼、救荒、
二卷。明袁衷(生卒年不详)撰。袁衷字秉忠,东莞(属广东省)人。正统进士,授户部主事。历悟州府知府,改平乐府、永州府,所至公正廉明,百姓蒙其惠。袁衷尤长于诗文。著有《庭帏杂录》、《竹庭稿》等。此书是袁衷
十四卷。清王汝谦撰。汝谦字六吉,河南武陟(今河南武陟)人。是书首有李棠阶、毛昶熙序及自序。题为“记悟”,乃记其所自得。而义多陈腐,绝少新得。其所引只鹿忠节、孙夏峰等数家之说,参证不广,其子孙及门生辈为
①三集,二十六种,四十七卷。清陶福履编。陶福履字稚箕,江西新建人。曾主讲友教书院。丛书收江西学者著作二十六种,经史子集均有,分三集。第一集收清黄永年《春秋四传异同辨》一卷等十二种;第二集收清辛绍业《易
八卷,首一卷,末一卷。清潘如海、李荣和修,窦文藻、张榜花纂,郑裕孚增修。潘如海字藻江,广东人。光绪五年(1879)任临汾知县。李荣和,河北安国人,光绪六年(1880)继潘如海任知县。郑裕孚字有愚,广西
五卷。明陈志明(生卒年不详)撰。陈志明,字养晦,黄州(今湖北省长江以北一带)人。一说此书为陈长卿撰,陈长卿身世不详。据考,此书可能系陈志明得自陈长卿,为谁所作不详,又经陈志明增补而成今本流行。所谓五法
二卷。明陈伯陶撰。伯陶字子兰,东莞人,进士出身,官至江苏提学使。清入关后,不复出,居于九龙,因号九龙真逸。该书原题即为九龙真逸撰。明末袁崇焕、陈策、苏观生、张家玉、陈象明等五人,或以间死,或殉节,或战
十卷,清王珏修,叶先登等纂。王珏,辽东人,康熙二十二年(1683)任长泰县知县。叶先登,邑人。其有志始于明嘉靖间,南海张杰夫创之,而终由萧廷宣续成。万历三十三年,邑令瑞安方应时等复取嘉靖志增益之。王珏
六卷。南朝时梁萧绎(508-554)撰。萧绎字世诚,小自七符,自号金楼子,南兰陵(今江苏常州市西北)人,梁武帝第七子。天监十三年(514)封湘东王,历任会稽太守、侍中、江州刺史、荆州刺史。侯景之乱中,
十卷。明高拱撰。高拱字肃卿,新郑(今属河南)人,嘉靖进士,官至文渊阁大学士。此书取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疑义,逐条辨驳,既有不少精到之见,也有一些推求不当之处。该书不以朱熹地位之高而苟同苟异,大胆辨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