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传补义
三卷。清方宗诚撰。本书卷一通论大义,卷二通论要义,卷三附论疑义。其中,卷三对于蔡沈《书集传》所未详者,则引他说以补充之;蔡传所未尽者,方宗诚就参以己意来发挥蔡氏观点;蔡传原有失误的地方,方宗诚就推原经意来纠正之,所论至为确当。方氏所引证者,自宋儒一直到其同时同乡的戴钧衡,其中尤以戴钧衡说为多。本书有同治乙丑(1865年)刊本。
三卷。清方宗诚撰。本书卷一通论大义,卷二通论要义,卷三附论疑义。其中,卷三对于蔡沈《书集传》所未详者,则引他说以补充之;蔡传所未尽者,方宗诚就参以己意来发挥蔡氏观点;蔡传原有失误的地方,方宗诚就推原经意来纠正之,所论至为确当。方氏所引证者,自宋儒一直到其同时同乡的戴钧衡,其中尤以戴钧衡说为多。本书有同治乙丑(1865年)刊本。
十六卷。清查亦照(1762-?)撰。查亦照,浙江嘉善人,生平仕履待考。全书无序跋及目录,不分体,编年为序,近体诗居多,七绝不如七律,五古胜七古,诗中大抵登临怀古,题花咏雪,赠答酬酢之作,记叙嘉庆中叶之
见袁淑真《阴符经集解》。
十卷。不题撰人,成书于明代。公案小说,讲述北宋清官包拯的断案故事。包拯曾任龙图阁直学士,人称包龙图,故此书题《龙图公案》,又俗称《包公案》。考书中故事,除卷五《割牛舌》一则见于《宋史》、可证为包拯断案
一卷。清张瓒昭撰。张瓒昭字斗峰,湖南平江人。此书所刊行的,只是卷三,也就是《禹贡》一卷。开始时,此卷说秦汉以后,儒者的训诂皆局限于自己的见闻,不能推明圣人之意,表章此篇的实义,因而推明经文,力图补旧说
四卷。清无名氏撰。按此书不署撰人,亦无序跋,因此作者、年月皆不可考。观其文字,颇多丹铅涂乙,大概还是未定稿本。全书四卷,分门别类,总类书于首页,卷内每门之下又刊细目,取杂考体。其考证多关七经的史地典制
十二卷。清胡文英撰。胡文英字绳崖,江苏武进人。据自序分析,是书完成于乾隆二十年(1755年)左右。胡氏认为《尔雅》之“数十字而训一义者”,是方言造成的,《方言》一书为“合九州之音以成一家言”的著作,而
一百卷。亦称《清会典》,清奉敕官修。康熙三十五年(1694)初修。雍正五年(1727)续修。这两次编撰是依《明会典》的体例,将事例分散于各条之下。乾隆十二年(1749)始命《会典》与《事例》各修一书,
见《喻林》。
二卷。隋代释慧远撰。慧远生平事迹详见《维摩诘所说经义记》辞条。《佛说观无量寿佛经义疏》与其所作《无量寿经义疏》相同而略。在义疏据典释义方面,多以北地诸师说为据,不乏有精到之处。如说一切相好刹土众生莫不
四卷。清毛先舒(1620-1688)撰。毛先舒字稚黄,一名骙,字驰黄,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少即能诗,与陆圻、柴绍炳、吴百朋等人相倡和,时称“西泠十子”。著有《声韵丛说》、《思古堂十四种书》等。本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