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明吴元满撰。参见《六书正义》。是编系专辨隶楷形音训诂差误之作。据吴氏自序说:明隆庆间,南都太常卿邢一凤,仿戴侗《六书故》目录,依偏旁考订文字讹谬,撰《同文正要》一书,有资于后学。惜其未能锓版,广
一卷。清许瑞云撰。许瑞云,生卒年不详,字四娟,江苏金山(今属上海)人。唐天溥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有道光二十二年(1850)刊本。书前有杨秉杷的序言,及作者于道光二十一年(1841)自己所作序言,书末有
八卷。明李云翔(生卒年不详)编。李云翔,字为霖,江都(今江苏省江都县)人。其生平事迹不详。此书成于明天启七年(1627年),取坊本《诸子汇函》割裂其文,分为二十六类,其杜撰之诸子名目,则一仍其旧。古今
二卷。明唐龙(1477~1545)撰。唐龙,字虞佐,兰溪(今浙江省兰溪县)人,明正德年间(1506~1521)进士,官至吏部尚书,为官有德名,著有《易经大旨》等。《群忠录》记载明太祖朱元璋征伐陈友谅时
四卷。清白氏(生卒年不详)撰。白氏,号香室女士,直隶高阳人,教谕王棻之妻。此书刊于嘉庆四年(1799)。
十卷。附九边考 一卷。原题明古宣张一龙云昭撰。张一龙始末未详。此书前有周镳、詹应鹏《序》、《自序》,及其子张思琳所撰《武库纂略述略》各一篇。《述略》谓有明一代文运之隆,迈越前代。而于武略一道甚不讲求。
一卷。不著撰人。天一阁书目作罗鹤撰,但书有自称“鹗曰”之言,则其名鹗非名鹤。《江西通志》载,罗鹗,宜黄人,嘉靖辛酉举人,官至思南府同知。当即其人。该书列周敦颐《太极图说》与朱熹之注,而申陆九渊之说以驳
二十八卷。明黄光升撰。光升字明举,晋江(今属福建)人。嘉靖进士。历官兵部侍郎。后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改督川、湖、贵州军务,擢刑部尚书。著有《昭代典则》。此书记明太祖起兵至穆宗隆庆六年(1352-15
一百二十卷。清乾隆十一年(1746)奉敕撰。康熙御定《律吕正义》五卷,其于乐器、乐章则未及厘定。乾隆命廷臣诠次以成是编,凡分十类,曰祭祀乐、曰朝会乐、曰宴享乐,曰导引乐,曰行幸乐。并详其用乐节次,随月
见司马光《道德真经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