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孙子书校解引类》。
五卷。宋毛晃增注,其子居正校勘重增。诸家所称《增韵》者即此书也。毛晃,南宋江山(今浙江江山县)人。绍兴(1131-1162年)间进士。精字学,为海内所宗,学者称铁砚先生。另著《禹贡指南》,已佚,清人辑
不分卷。清方观承撰。方观承,安徽桐城县人。由监生补内阁中书,历官浙江巡抚、直隶总督。是书第一册为奏议、凡例、条规、顺天府所属州县义仓图,第二册为保定、正定二府,第三册为河间天津二府,第四册为顺德、广平
五卷。清姜宸英(1628-1699)撰。姜宸英字西溟,号湛园,浙江慈溪人。康熙三十六年(1697)进士,时已年届七十。廷试为帝所赏识,擢置第三,授翰林院编修。后充顺天乡试副考官。因事被人攻讦,正考官李
一卷。清焦袁熹(1661-1736)撰。袁熹字广期,号南浦,清江苏金山(今上海金山)人,康熙丙子(1696)举人。曾协助王鸿绪撰《明史稿》,后以议不合离去。著有《此木轩全集》等。他取《春秋》中邾、莒、
见《东坡书传》。
十卷。明吴亮撰。亮字采于,武进(今江苏常州)人。吴中行长子。生卒不详。万历二十九年(1601)进士,官至大理寺少卿。毗陵,即明代之常州。该书主要记叙历代常州名人的事迹,是在毛宪旧本的基础上增修而成。书
四卷。明萧鸣凤(约1529前后在世)编。萧鸣凤字子廱,浙江山阴(今绍兴)人。生卒年不详。正德九年(1514)进士。官至广东提学副使。事迹具《明史本传》。鸣凤父显,字文明,别号海钓。永乐二年(1404)
十卷。清瞿云魁纂修。瞿云魁,顺天(今北京市)人,乾隆五十七年(1791)任知县。旧志修于清康熙间县令高首标,至乾隆十年(1745)县令卫飏骏第二次复修,当志告成时,卫飏骏离任,未及付剞劂,遂手录一册。
二卷。清潘任(其生平著述未详)撰。潘任常熟(今属江苏)人。是书取《说文》之“粹言”(精粹之语),繁征博引,不废宋儒,进行理道心性之说教。例如:许云“道立于一”,任谓“即《戴记·中庸》云‘其为物不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