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续编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为刑律诉讼,卷二十七至三十二为刑律受赃至工律营造。其所记则自道光二年(1822)起,至道光十二年(1832)止。仍以贼盗成案为多。有道光刊本。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为刑律诉讼,卷二十七至三十二为刑律受赃至工律营造。其所记则自道光二年(1822)起,至道光十二年(1832)止。仍以贼盗成案为多。有道光刊本。
一卷。隋代释智撰。智生平事迹详见《维摩诘所说经文疏》辞条。《观无量寿佛经疏》是由智讲说,弟子灌顶听记整理成书。此疏以心观为宗,实相为体,心观净即佛土净。生善灭恶为经力用,大乘方等而为教相。主旨在于申解
二卷。明吴爵编。爵,湖南宁乡人。生卒不详。嘉靖中官福建兴化府训导。该书是其任是官时所作,主要录兴化一郡科第诸人的事迹,自洪武三年(1370)至嘉靖二十八年(1549),书中详载诸人爵里情况,对研究明代
八卷。明江应晓(生卒年不详)撰。江应晓,字觉卿,徽州(今安徽省歙县)人。嘉靖末官涪州州判。此书取史籍所载天文、地理、人物、杂事,分条立说,议论多偏驳不纯。书首有江应晓自序一篇,文字颇为聱牙,内容无甚可
见《论学要语》。
一卷。明李清(详见《南北史合注》)撰。《袁督师计斩毛文龙始末》记崇祯二年(1629)袁崇焕斩杀明将毛文龙事。明毛文龙据兵皮岛,与清暗地勾通,不听号令,且冒兵克饷,扰害辽东、登莱、高丽及海上商民。袁崇焕
旧题穀梁赤(生卒不详)撰。《汉书·艺文志》有《穀梁传》十一卷,班固自注:“穀梁子,鲁人。”唐颜师古注以为名喜,并引汉应劭《风俗通》云:“子厦传穀梁赤。”据唐杨士勋《春秋穀梁传序疏》云:“穀梁子,名穀,
十四卷,清濮瑗修,黄朴纂。濮瑗,曾任简州知州。黄朴,曾任简州孝廉。简州志逮清肇修于乾隆五十八年(1793),督修者为知州黔南人刘如基,纂辑者为射江人杨沺,兹编则续乾隆志而作。《重修简州志》咸丰三年(1
四十八卷。明郑大郁编订。郑大郁字孟周,温陵(福建泉州的别称)人。生平事迹不详。是书有“天经考”三卷,“畿甸考”五卷,“省藩考”四卷,“河防考”四卷,“海防考”三卷,“江防考”三卷,“赋徭考”三卷,“赋
四卷。无名氏撰。是书卷一为《大学》、《中庸》,卷二至三为《论语》,卷四为《孟子》。就四书中指一句、一节或一章,以俗语说之。理所不能达者,设譬以达之。有甚切者,也有泛滥而不当者。说“天命之谓性”句最详,
一卷。许秀贞撰。《附刻各女史诗》一卷,清周际华编。许秀贞,生卒年不详,字芝仙,贵州金筑(今贵阳)人,许西池之女,胡凤翔之妻。清代诗人。周际华,生平不详。此书有道光二十六年(1846)宝翰楼刊本。书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