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定四分僧戒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成。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得以广泛流传,具有很大影响。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通俗易懂,择摄它本之长,汇作者新见,扬南山律宗宗旨。不失为研习四分律、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成。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得以广泛流传,具有很大影响。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通俗易懂,择摄它本之长,汇作者新见,扬南山律宗宗旨。不失为研习四分律、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三卷。旧本题宋闽南郑瑗撰,钟人杰的《唐宋丛书》也著录为宋人郑瑗。但后世学者据书作者称明为国朝,其所评论者多明初人物,而断定此书决非宋人所作。又据弘治《八闽通志》,载有莆田人郑瑗,朱彝尊《明诗综》也载有
共收书五十三种(又附一种)。题清陈湖逸士编。陈湖逸士,真实姓名及事迹皆不详。该书原序假托在苏州陈仁锡别庄无梦园掘地所得。主要收录明末泰昌、天启、崇祯三朝间的野史以及有关东林党、三藩的史料。该书为汇刻明
一卷,附一卷。元曹志撰。志字伯康,自号拱和居士。生卒年不详。金华(今属浙江)人。元末农民战争爆发,隐居不出。明洪武中,以遗逸荐,不就,终于家。此集为家刻。前有二序,不署年月,也不署撰人。卷末附拱和诗序
一卷。清张象津(生卒年不详)撰。张象津,字汉渡,号莪石,另号雪岚,济南人。乾隆四十五年(1780)举人,官济南学正。卷首为张象津自序。先录朱熹小序,再疏《离骚》正文。全诗分为十九节,三大段,第一段止“
三种,七十九卷。清末民国年间柯劭忞(详见《春秋穀梁传注》)撰。三种为《春秋毅梁传注》十五卷、《新元史考证》五十八卷、《译史补》六卷。第一种,本书有专条介绍,可参阅。柯劭忞撰《新元史》时,仿司马光《资治
① 一卷。题云缺名。是书凡十条,其中“中国多孝则风雨时”一条,“孝旨如醴泉”一条,“作礼制乐,孝以事天,则景星见也”一条,“流深者其水不测,孝至者其敬无穷”一条,“正朝夕者视北辰,正性情者视孝子”一条
二十四卷首一卷补志一卷。清张超等监修,曾履中、张敏行纂。张超,曾任汉州知州。曾履中,汉州人。张敏行,甘肃人,进士。《续汉州志》同治八年(1869)刻本,此志二十四卷又分为八集,盖以易卦别之。卷一至卷三
二卷。清李灏(生卒年不详)撰。灏字柱父,又字沧江,南丰(今江西南丰县)人。乾隆间,以生员荐举试博学鸿词科,不遇。官至永宁训导。著有《范同宗录》、《问茞堂集》及《诗说活参》。此书不载经文,仅以《诗》之篇
二卷。清郝懿行(详见《易说》)撰。该书撰成于嘉庆十四年己巳(1809),刺取《春秋》前后经文,分别部居。他以方苞《春秋比事》一书便于省记,删其繁复,订正舛误,以经证经,借以发挥经义。该书有清道光七年赵
十五卷。明左赞(?-1489)撰。左赞,字时翊,南城(今江西南城县)人,生年不详。明天顺元年(1457)进士,授吏部主事,历浙江参政,官至广东布政使。著有《桂坡集》。是集。分为前集五卷,后集八卷,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