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影吹笙阁遗稿
一卷。清戴小琼撰。戴小琼,生卒年不详,字菊亭,号墨华道人,浙江嘉兴人,观察沈涛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有道光二十五年(1845)刊本,与沈珏女史《画理斋诗稿》合刻。书前有潘曾莹所作序言,共收二十二首诗。
一卷。清戴小琼撰。戴小琼,生卒年不详,字菊亭,号墨华道人,浙江嘉兴人,观察沈涛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有道光二十五年(1845)刊本,与沈珏女史《画理斋诗稿》合刻。书前有潘曾莹所作序言,共收二十二首诗。
八卷。清代陈其元(生卒年不详)撰。陈其元字子庄,官至江苏道元。此书以杂记掌故、旧事、考订史事、典制等为主要内容,其中记载的前人佚事及清代掌故有一定参考价值,另外书中还涉及了一些古书版本评议、官制评议等
一卷。明刘纯(详见《杂病治例》)撰。此书撰于洪武二十九年(1396)。刘氏依《内经》、《伤寒论》之理,补入后世方药治法撰写而成。书中体例与杂病治例相同,不标六经,不分表里,但以现证从发热起至循衣摸床止
六卷。林纾编。林纾,闽县(今属福建省福州市)人。清光绪中节录《明史纪事本末》以成该书,供教授明史之用。传本有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五成学堂铅排本。
十六卷 清乾隆间官撰。此编为清代乾隆间编成,据宁寿宫写本影印。卷首钤有“乾隆御览之宝”“天子古稀”“宁寿官宝”等朱文印。全书凡十六卷,著录之器,以汉唐以前为断。卷一、二为鼎,收器八十二件,卷三、四五为
见《皇明开运英武传》。
①一卷。清金谷元(生卒年不详)撰。谷元字莲溪,江苏盐城人。光绪十一年优贡生,官四川知县。是书专释《说文》“读若”之例,谓其大要有三:一曰取本音以正俗读,如“肉”部“”下云:“省声,读若水之。”二曰取转
十五卷,清王铭新修,杨卫星、郭庆琳等纂。王铭新,曾知眉山县事。杨卫星,曾任眉山县修志局局长。郭庆琳,举人,眉山县视学。眉山县旧志于明末毁于兵燹,清初,历届县令勤事搜求,易稿数次,至嘉庆中始成定本。越十
六十卷,清黄恩彤撰,黄恩彤,(1801-1883),字石琴。山东宁阳人。道光进士,历任刑部主事,江南盐巡道。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迁江苏按察使、兼署江宁布政使,参与签订中英《南京条约》。后又随伊里
十卷。明郝敬(详见《周易正解》)撰。《尚书辨解》前八卷注解伏生所传今文《尚书》28篇,后两卷考辨伪古文《尚书》,故称为“辨解”。敬攻击伪古文《尚书》最力,举其文词与今文不同的证据30条,证其为伪书,并
十卷。明张诩(1455-1514)撰。张翊,字廷实,南海(今属广东)人,成化二十年(1484)进士,累官至南京通政司左参议。著有《白沙遗言》(已著录)、《东所文集》等。是集为张诩杂咏广州诸古迹的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