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河成案
五十四卷,首二卷。不著撰人姓氏。考书中所辑之案牍疏奏之人,为齐苏勒、范时绎、稽曾筠、蒋炳、常禄等。皆雍正、乾隆间之大臣也。故当时河道浚治之事,皆出诸人之手,其成案亦诸人商榷而定。《南河成案》清刻本。此书首载乾隆上谕二卷,其,后五十四卷均治河之事宜。其时代起于雍正四年(1726),而讫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篇中事迹,议堤坝工程者为多,水田兴利之事亦附之。
五十四卷,首二卷。不著撰人姓氏。考书中所辑之案牍疏奏之人,为齐苏勒、范时绎、稽曾筠、蒋炳、常禄等。皆雍正、乾隆间之大臣也。故当时河道浚治之事,皆出诸人之手,其成案亦诸人商榷而定。《南河成案》清刻本。此书首载乾隆上谕二卷,其,后五十四卷均治河之事宜。其时代起于雍正四年(1726),而讫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篇中事迹,议堤坝工程者为多,水田兴利之事亦附之。
三十卷。南朝宋刘义庆(详见《世说新语》)撰。此书《隋书·经籍志》著录:“幽明录二十卷。”两《唐志》著为三十卷。以后书目不见著录,南宋洪迈《夷坚三志辛序》云:“幽明录今无传于世。”当佚于宋。《幽明录》的
见《列子》。
二十卷。唐陆龟蒙(?-881)撰。陆龟蒙生平见《笠译丛书》(辞目)。他一生著作颇富,其载于《笠译丛书》者卷帙无多。即《松陵集》亦仅倡和之作,不为赅备。宋宝祐间,叶茵始搜采诸书,得遗篇一百七十一首,合二
见“中州乐府音韵类编”。
不分卷。清乔莱(1642-1694)撰。乔莱,字子静,号石林,江苏宝应(今江苏扬州)人,康熙六年(1667)进士。授内阁中书,翰林院编修,举应“博学鸿词”一等。好学深思,博览群书,对史学功力尤深。参与
一卷。见《字鹄》。
八卷,首一卷,清周来贺修,卢元勋纂。周来贺字德生,江西南丰人,曾任桑植县知县。桑植县志创自乾隆十三年(1748)知县马奎,其稿无存。乾隆二十年(1755)知县钟人文续之,乾隆二十九年(1764)知县顾
一卷。清顾炎武(详见《左传杜解补正》)撰。考订顾氏世系,颇为详尽。然自唐以后,谱系失传,掇拾残文,未必源流尽合,只能备其一说。《顾亭林先生遗书》收录。
五十卷。《补遗》一卷,《续编》、《又续编》一卷。清黄秩模编辑。黄秩模,生卒年不详,字正伯,江西宜黄人,从序言中可知此书当成书于咸丰元年(1851),咸丰三年(1853)有蕉阴小榥刊本。书前有郑志昀、黄
五卷。清归懋仪撰。归懋仪,生卒年不详,字佩珊,江苏常熟人,巡道归朝煦之女,上海李学璜之妻,清代文学家。自幼喜吟咏,工诗词,诗画书法并称三绝。诗名遍及江浙间。诗人宋咸熙称赞曰:“近时闺阁中无此才也。”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