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宪家猷
五十六卷。明王可大(生卒年不详)撰。王可大字元简,南京锦衣卫人。嘉靖三十二年进士。官至台州府知府。本书分十四部,即宪典、象纬、机祥、舆图、事理、文史、医药、滑稽、方技、诡异、权术、雅适、遗事、大统。杂采诸书故事,依类编辑。但编排之中端绪错杂,古今混糅。如事理部会稽一条,不入于舆地。
五十六卷。明王可大(生卒年不详)撰。王可大字元简,南京锦衣卫人。嘉靖三十二年进士。官至台州府知府。本书分十四部,即宪典、象纬、机祥、舆图、事理、文史、医药、滑稽、方技、诡异、权术、雅适、遗事、大统。杂采诸书故事,依类编辑。但编排之中端绪错杂,古今混糅。如事理部会稽一条,不入于舆地。
三卷,首一卷末一卷。清汪曰桢撰。曰桢(1813-1881)字刚木,号谢城,又号薪甫,乌程(今浙江吴兴县)人。咸丰二年(1852年)举人,官会稽县教谕,光绪七年(1881年)卒于官,年六十九。精史学、数
一卷。明王文璧撰。王文璧,吴兴(今浙江吴兴县)人,事迹不详。日人石山福治《考定中原音韵》云:“王文璧增本名为《中州音韵》,卷首载虞集的序文一篇。其分韵自东钟至廉纤共十九部与写定本无异。其他诸起例以下,
二十卷。明本题“吴门啸客述”。复有题“澹园主人编次,清修居士修订”者。作者真实姓氏不详。书成于明末崇祯年间。长篇历史演义小说,叙战国时期孙膑和庞涓的故事,又名《前七国志》。书二十卷二十回,每回有偶句题
三卷,首一卷。清陈作哲修,杨深秀纂。陈作哲字镜堂,陕西凤翔县人,咸丰十一年(1861)举人,光绪三年(1877)任闻喜县知县。陈作哲学识渊源,擅长考据。其掌闻邑后,见闻喜旧志体例考据讹误累累。故调查域
六卷。清高愈(详见《高注周礼》)撰。是书将陈选旧注略加删订,后附《总论》及《朱子年谱》。《四库全书总目》有该书存目。
一卷。清毕华珍撰。华珍字子载,江苏太仓人。此书卷言造律之原,以为先有七音,后有十二律,五声二变具于人声。此说与经传不合。其以《周礼》圜钟为应钟,函钟为仲吕,而以旧说为非。又谓字谱工尺七字即五声二变,此
三卷。清厉鹗(1692-1752)撰。厉鹗字太鸿,又字雄飞,号樊榭,别署南湖花隐、西溪渔者。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康熙五十九年(1720)举人。次年试进士不第。乾隆元年(1736)荐举博学鸿词,以答卷
二十四卷首一卷末一卷,清林志茂修,汪金相、胡忠阀纂。林志茂,曾任简阳县知县。汪金相,邑人,胡忠阀,汪金相门人。《简阳县志》民国十六年(1927)铅印本,共二十四卷首一卷末一卷。分为:卷一,天文篇、舆地
一卷。无名氏撰,清马国翰辑。《家政法》不见史书记载,惟有贾思勰《齐民要术》引用十一节,马国翰据此辑录成一卷,原书的面貌已不可见。马国翰所辑《家政法》,主要谈蔬菜的种植,家畜、家禽的饲养等大田作业以外的
一卷。旧本题潜山张絧撰。不著时代。考明代有吉水张絧,嘉靖二年进士,官河南巡抚,却非潜山人。书中自注有“本之御制《周易述义》”等语,知其应为清人。全书共分三编,一为《观物篇》,述《易》。一为《月令夏小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