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零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南河成案续编》清刻本,共一百零六卷,为续《南河成案》而编成。《南河成案》录取之案牍,止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而此书则起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与前书正好相继。卷首
十二卷。清项淳(详见《一幅集》)撰。本书是项淳庚戌至甲寅年间所撰。与《一幅集》正编不同的是,正编以编年定次序,本书以经分卷:《易》、《尚书》、《诗》、《春秋》、《礼记》、《周官》、《仪礼》、《大学》、
十卷。清吴阶修,陆继辂纂。吴阶,江苏阳湖人,监生出身,嘉庆十四年(1809)任郯城县知县。陆继辂(1772-1834),字祁孙,一字修平,江苏阳湖人。嘉庆五年(1800)举人,选合肥县训导,曾任江西贵
三十一卷。鄂尔泰等奉敕撰。鄂尔泰,已见前条。是书成于乾隆六年(1741),进呈于乾隆七年。计有八旗则例十五卷,绿旗则例十六卷。八旗、绿旗均有职制、公式、户役、仓库、田宅、军政、邮驿、关津、盗贼、杂犯等
六卷。清张烈(1622-1685)撰。张烈字武承,顺天大兴(今北京大兴)人。康熙九年(1670)进士。授内阁中书。十八年(1679)召试博学鸿词,改为翰林院编修,预修《明史》,历任左春坊左赞善。有《史
五卷。清代任德成撰。任德成字象元。全书把朱熹《白鹿洞规》原文各分段落列于每卷之首,并援引历代名儒的名言在各段之后,共有二百零四条,书前有作者的“读《白鹿洞规》文约”,其中列举了邵子、周子、二程子、张子
三卷。明顾九思撰。顾九思字与睿,长洲(今属江苏苏州市)人。隆庆进士,曾任丰城知县。以治行第一提拔为户科给事中。官至通政司右通政。《掖坦题稿》为作者任给事中所上奏疏,多切军国大计。其中在户科有一篇,在礼
① 四卷。明刘绩(生卒年不详)撰。绩字用熙,号芦泉,江夏(今湖北武昌)人。弘治三年(1490)进士,官至镇江府知府。为《礼》作图,始于后汉阮谌,之后有郑玄、夏侯伏朗、张镒、梁正及隋文帝开皇年敕撰之礼图
七卷。明刘三吾撰。三吾初名如孙,字以行,湖南茶陵(今湖南茶陵)人,官至翰林学士。是书首有三吾题解,说明太祖览《孟子》至“土芥寇仇”之语时,称非人臣所宜言,下诏去掉孟子的配享,凡有劝谏者,以不敬论罪,且
二十一卷。刘安(前179-前122)撰。刘安生于汉文帝元年,卒于汉武帝元狩元年。他被汉文帝册封为淮南王,是“以道绌儒”的汉代黄老学派代表人物。他很有文才,喜好典籍,曾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著书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