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类解
十八卷。清吴之騄(生卒年不详)撰。吴之騄字耳公,歙县(今属安徽)人。康熙十一年(1672)举人,官绩溪县教谕,迁镇江府教授。该书多引经史子集以证经文。然而释经在于发挥微意,不应当旁引后代故实,与经文牵合比附。该书引史是文天祥起兵入卫等事,每句之下引书浩博,失之繁复。
十八卷。清吴之騄(生卒年不详)撰。吴之騄字耳公,歙县(今属安徽)人。康熙十一年(1672)举人,官绩溪县教谕,迁镇江府教授。该书多引经史子集以证经文。然而释经在于发挥微意,不应当旁引后代故实,与经文牵合比附。该书引史是文天祥起兵入卫等事,每句之下引书浩博,失之繁复。
九十五卷。南宋黄震(1213-1280)撰。黄震字东发,慈溪(今浙江宁波西北)人。宝祐四年(1256)中进士。历任吴县尉、抚州知州、江西提点刑狱、浙东提举常平等职。宋亡后,隐居宝幢山,饿死师事五文贯,
见《还冤志》。
四卷,续二卷。清潘梅元(生卒年未详)撰,谭莹续编。梅元番禺(今广州)人。莹字兆人,号玉生,广东南海人。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举人,官至琼州府学教授。该书以崇祀郡学者为断,其余未奉祠祀者不收,自楚相
三十七卷。清张廷玉(1672-1755)撰。张廷玉,字衡臣(一作蘅臣),一字砚斋,桐城(今安徽桐城县)人,康熙三十九年(1700)进士,雍正间官至保和殿大学士,卒谥文和。本集为张廷玉所自编,计文存十五
六十二卷。明樊维城(生卒年不详)撰。樊维城,字亢宗,黄冈(今湖北黄冈)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进士,除海盐县知县,迁礼部主事。天启七年(1627)坐事谪上林苑典簿。崇祯帝即位后,上书清治阉党余孽罪
不分卷。清魏凤林撰。凤林,慈溪(今浙江慈溪)人,生平事迹不详,著有《论语微言》及该书行于世。据书前自序,知作者为咸丰、同治时人。《春秋大义》不分卷,厘为六十二条。首论《春秋》经旨,然后依据经文,阐发《
二十四卷。附录一卷。清王熙(1678-1703)撰。王熙,字子雍、胥庭,号慕斋、瞿庵。直隶宛平(今属北京)人。顺治四年(1647)进士,曾官任礼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等。身在朝廷,却喜交名士,好作诗文。
六卷。明郑晓撰。郑晓详见《禹贡图说》条。此书乃其为南京太常寺卿时所作。万历三十七年(1609),其孙郑心材始刊之。《四库提要》原题无卷数,据《四库采进书目》知当为六卷。《浙江采集遗书总录》亦作“六卷,
一卷。附录 三卷。元陈采(生卒年不详)撰。陈采,建安道士。撰有《清微仙谱》一卷。据陈采自序,称道教起于元始天尊,再传而至太上老君,以后分为真玄、太华、关令、正一四派,十传而至清微侍元昭凝元君,又合于一
十二卷。清陈尔延修,王崧翰纂。陈尔延字杏村,安徽合肥人,贡生出身,光绪十七年(1891)任平度知州。王崧翰,平度州人,历任定兴县知县。光绪十七年,山东通志局谋纂通志,颁发举要十二条,令各县采辑史料,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