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则
一卷 野志 一卷。明徐三重(详见《牖景录》条)撰。此书均为贻训子孙之语。家则为其所立规条,每条之后间引古人嘉言善行以证明之。其言酌乎古今之间,如丧礼不得用僧道,而得用纸钱、纸锭之类等。《野志》分十六篇,即端习、祛惑、营业、稽籍、本教、抡交、范内、居身、人道、节用、使令、狎慝、庖馔、服饰、燕乐、戏具,其词多用骈偶,与其所作《家则》相为发明,均属自述家事之类。有旧写本。
一卷 野志 一卷。明徐三重(详见《牖景录》条)撰。此书均为贻训子孙之语。家则为其所立规条,每条之后间引古人嘉言善行以证明之。其言酌乎古今之间,如丧礼不得用僧道,而得用纸钱、纸锭之类等。《野志》分十六篇,即端习、祛惑、营业、稽籍、本教、抡交、范内、居身、人道、节用、使令、狎慝、庖馔、服饰、燕乐、戏具,其词多用骈偶,与其所作《家则》相为发明,均属自述家事之类。有旧写本。
十卷。清卢廷俊修,颜希圣、何深纂。卢廷俊,满洲正黄旗人,雍正八年(1730)任知州。旧志,首任知州弁应受创修。卢廷俊莅任,朝廷特颁谕旨纂修通志,分令郡县成书以献,与乡绅共订,请贤达综辑考核,历两月于雍
十二卷。明张九韶(见《群书拾唾》撰。查阅其内容,与《群书拾唾》一字不异。约为书肆重刊,有意更其名。
九卷。清黄元御(详见《周易悬象》)撰。此书将《灵枢》篇目重新加以编次,分为刺法、经络、营卫、神气、脉象、外候、病论、贼邪、疾病九类。对原书内容改动不多,但指出很多错简之处,如黄氏认为“经别”前十三段为
七卷。《附录》一卷。明朱同(约1398前后在世)撰。朱同,字大同,白号紫阳山樵,又号朱陈村民,安徽休宁人。生卒年不详。翰林学士升之子,《明史》附见升传末。著有《覆瓿集》。是集末有范檩跋,称洪武中以人材
三卷,明陆深撰。陆深(1477-1544年);上海人,初名荣,字子渊,号俨山,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历官国子监祭酒、四川左布政使。嘉靖十六年(1537年),召为太常卿兼侍读学士
一卷。明郎兆玉撰。兆玉,明代末年人,生卒年均不详。字完白,仁和(今浙江杭州)人。万历年间进士,官至淮安府同知。该编古今体诗均备,前后无序跋,原书没有注作者姓名,考证《仁和县志》及《钱塘县志》始知其作者
一卷。清张冕(详见《春秋至朔通考》)撰。该书对春秋初年岁星运行进行考订,列表说明。有清嘉庆年间刻本(与《春秋至朔通考》、《春秋日食星度表》、《春秋日表》合刊)。
十二卷。清孙宗彝撰。孙宗彝高邮人。该书成于康熙十九年(1680),以象、数、理各有所宗,因象而测其数,因数而测其理,而所宗者又以中为主,因此卷首冠以《中论》三篇。其说认为河图洛书五都居中,中是五象之宗
九十八卷。清叶沄撰。沄字蕃久,号松川,昆山(今属江苏)人。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温公《通鉴》,朱子《纲目》,年经月纬,学者所宗,为外纪、前编、续编所不及。“纲鉴”之名,为《纲目》、《通鉴》各摘一字称之,又
九十五卷。宋陈起(生卒年均不详)编。陈起,字宗之,浙江钱塘(今杭州)人,开书肆于睦亲坊,亦号陈道人。明清时所传宋本诸书,称临安陈道人开雕者,皆为所刻。是集所录凡六十二家。有洪迈二卷、僧绍嵩七卷、叶绍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