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卷。清冯苏(约1673年前后在世)撰。冯苏字再来,号蒿庵,临海(江苏临海)人。生卒年均不详。顺治十五年(1658)进士。在云南为官时,被吴三桂所拘。后官至刑部右侍郎。著作很多,有《南中集》、《嵩庵集
一百零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南河成案续编》清刻本,共一百零六卷,为续《南河成案》而编成。《南河成案》录取之案牍,止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而此书则起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与前书正好相继。卷首
一卷。清谢济世撰。谢济世字石霖,号梅庄,全州(今广全州县)人。康熙年间考中进士,授检讨,雍正时官至御史,直声振天下,因弹劾田文镜被遣戍,后得宽免。高宗(乾隆)登极,谢济世被授为湖南粮道。坐事解任,以后
十五卷。明韩雍(1422-1478)撰。韩雍,字永熙,江苏吴县人。正统七年(1442)进士,除御史,擢广东副使,进右佥都御史,总督两广。成化十一年(1475),以贪欲纵酒被劾落职。正德间,谥襄毅。事迹
四卷。清孙志祖(1737-1801)撰。自南朝梁萧统所编《文选》问世以来,流布极广。社会通行的注本亦为不少。孙志祖则认为当时社会广泛流传的毛氏汲古阁刻本只载“李(善)注”一家,字句讹误脱衍、杂驳之处太
一卷。魏何晏(190-249)撰。晏字平叔,南阳宛(今河南南阳)人。魏著名玄学大师。官至尚书。著作有《道德论》、《无名论》、《无为论》等。魏正始中,晏与孙邕、郑冲、曹义、荀等共集《论语》诸家训注,名为
十卷。清叶桂(详见《临证指南医案》)撰。又名《本事方释义》。此书成于乾隆十年(1745)。其孙叶澹安由叶氏自作序文中得知有此书,然家无藏稿,遍为寻求,于同里顾西畴家得之,校勘付梓。此时叶氏已谢世多年了
见《太平御览》。
五十二卷。清北洋官辑。是书分甲乙两编。甲编专载条约十卷,卷一是与俄国的,卷二是与英国的,卷三为法国,卷四美国,卷五德国,卷六瑞典、挪威、丹麦、荷兰、日本、西班牙,卷七比利时、意大利,卷八奥地利、日本,
清刘名芳撰。刘名芳,字南庐,号可翁,福建人。五山者,狼山、军山、剑山、黄泥山、马鞍山也,均在江苏通州治南十余里。《南通州五山全志》乾隆六年(1741)刻本,共二十卷。首山图,次形胜,次山水,次建置,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