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附《古经传》一卷。宋税与权撰。与权字巽甫,巴郡(今属四川)人。据《宋元学案》卷八十《鹤山学案》,知其受业鹤山(魏了翁)之门,精于经学,尝述鹤山讲《周礼》语为二卷,曰《周礼折衷》。与权《自序》谓朱
十二卷,首一卷,末一卷。清吴翀修,曹涵、赵晃纂。吴翀,江苏如皋人,曾任武清知县。曹涵,武清人,康熙进士。赵晃,武清县人,雍正进士。武清县志创修于明万历年间,然其已失。清康熙十四年(1675)和康熙四十
十卷。清王士祯(详见《古权录》)撰。此集周惠栋作注。共十卷,所录皆诗。王士祯晚年仿黄庭坚《精华录》之例,自定其诗为此本。周惠栋的祖父周惕是士祯门人,所以惠栋仿任渊史季温之例,为王士祯集作注。集中引证浩
二卷。清孙肇兴撰。是书于《孟子》一字一句,务必得其着落。如首章“曰孟子见,可知非梁王能致之也。曰叟,尊之也;正远之也,不远千里。所谓前王,非王前也。有以利直是下王曰何以利。说话曰:吾便不知有大夫等已教
一名《西原约言》。明薛蕙(详见《西原遗书》条)撰。薛蕙退居西原以后,学养生家之言,后又读《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句,自称有所得,因而撰成此书。全书分为九篇,即天道篇、性情篇、潜龙篇、时习篇、君道篇
见《平定粤匪纪略》。
二卷。清代魏裔介(1616-1686)撰。此书摘录《书》、《易经》、《孝经》、《论语》、《左传》、《礼记》、《中庸》、《孟子》、《老子》以及唐宋以来儒学著作中有关论述性理方面的内容,并附有作者关于性理
上下两卷,附一卷。清戴煦撰。煦字鄂士,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其精于算学,善于画,尤勤于律吕。曾辨正七律之说,谓凡神与人以数合,以声昭,然后相应,故以七同神人之数而以律和神人之声。七律七同实涉附会。其与
即《皇清开国方略》。
见苏辙《道德经解》。